廉署起诉汇丰前职员收贿助开户 两人分别判囚10个月及半年

更新时间:20:17 2026-04-14 HKT
发布时间:20:17 2026-04-14 HKT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5人串谋收贿,协助中介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案件今日(1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两名涉案时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职员,卢颖衡及万卉,分别被判监禁10个月及6个月。

官斥被告违诚信 影响银行业

31岁的汇丰银行时任财务策划副总裁卢颖衡,以及32岁的时任卓越理财业务经理万卉,早前承认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出,银行职员须接受反洗黑钱训练,两名被告的行为不但影响汇丰银行,其处理的潜在客户会影响整个银行行业。法庭考虑到犯案时间、贿款金额及开户数目,以监禁15个月及9个月为量刑起点,因二人认罪,刑期获扣减三分之一。

3人协助开户250个

案情透露,卢颖衡于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与两名中介协议,就每个成功开立的户口收取500至1,500港元贿款,并安排同事劳焯俭协助,向其支付100港元。二人在此期间共接受贿款逾17万港元。万卉则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间,协助中介的12名客户开户,收贿6,000人民币。三名职员共协助开立约250个户口,银行审查后发现其中70多个存在洗黑钱风险,已转介执法部门跟进。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包括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客户经理劳焯俭,以及两名中介韩杰及其妻子周崟瑛,案件将押后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