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认向入境处及港大讹称拥美国学位 借此获取录入学 官斥剥夺他人机会 判囚4个月

更新时间:11:39 2026-04-09 HKT
发布时间:11:39 2026-04-09 HKT

24岁内地女子涉向入境处和香港大学虚报已获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程学士学位,从而获得入境证及港大工程硕士课程录取。涉案女子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案情指她毕业于河南大学,透过中介取得虚假的加州大学学历证明,借此获港大录取。裁判官高伟雄指案件严重,被告行为可能剥夺了其他人入读港大的机会,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终判囚4个月。

港大接投诉揭发案件报警通缉被告

被告王一涵、报称无业,今承认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她另涉1项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获控方撤回。

案情指,港大于2023年3月8日收到被告报读工程硕士课程的网上申请,被告在申请中报称于2022年获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机工程学士学位及其GPA(成绩平均绩点)为3.81,港大其后亦透过邮件收到被告提供的学历证明文件。被告同年7月获港大录取,并于8月开始到港大上学;另一边厢,被告同年4月向入境处申请来港就读入境许可,并同样报称曾获上述加州大学学位。

及至2024年3月,港大接获投诉指称被告使用假学历申请入学,于是向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查询,确认被告从未在该校就读及获发任何证书。港大职员遂报警,而被告的港大学位在同年底被终止。被告其后一度被通缉,直到2025年12月在罗湖被香港海关发现。警诫下,被告承认毕业于河南大学,而她透过中介帮助而取得涉案虚假学历证明。

官指罪行严重剥夺他人入学机会

辩方大律师谢英权求情时呈上被告及其父母的求情信,指被告深感后悔,她在案件上次提讯时亦已主动放弃保释,而被告双亲患病及须做手术,也因被告不在家乡而一直拖延,被告过去背景不差,读大学时曾发表论文,也有做义工,望法庭宽大处理。

高官判刑时,指罪行严重,被告使用假文件令港大相信她报称拥有的假学历,虽然不知道如果被告使用真实学历报读,会否仍获港大录取,但明显被告当时目的是增加被录取的机会,而其他申请人的机会亦可能因被告行为而遭剥夺,故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终判处监禁4个月。

案件编号:ESCC3202/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