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练涉泳池内非礼中一女童 事主供称接受被告指导蛙泳时遭触及胸部
发布时间:17:30 2026-04-08 HKT
26岁游泳教练涉于摩理臣山游泳池内非礼中一女童,他否认一项猥亵侵犯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女童供称被告教导她蛙泳期间,曾着她坐到其大腿上,再双手捉住她的手腕向前拨,期间被告手指曾触摸到她的胸部,被告及后又把她抱回池中,再次触碰到她的胸部。辩方盘问下,女童确认她当时仍继续学习蝶泳及没有回避被告,称因不懂反应及怕尴尬。案明续审。
坐大腿教泳姿、抱入泳池皆曾遭触碰胸部
被告胡俊浩,被控于2023年7月27日在香港岛湾仔爱群道摩理臣山游泳池内猥亵侵犯女童X。
控方今传召X作供,并播放X的录影会面片段。X在会面中称,案发时正值暑假,她当时12时,而被告是她的游泳教练。当日X在泳池内练习蛙式时,被告表示要指导泳姿,着X坐到他的大腿上,再双手捉住X的手腕向前拨。
X称当时被告的左手手指从她的左胸中间向外摸,一共摸到她的左胸两次,她当时感到害怕及不懂处理,故继续训练;被告其后又把双手放到她的腋下,把她抱起及放回池中,期间左手手指再次触碰到她的胸部。
承认其他教练亦曾有类似指导划水动作
X又称,她后来在池边休息,而被告曾站在她身后,她当时感到有硬物触碰臀部,她认为硬物是被告的下体。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盘问X时,X确认她当日迟了抵达泳池,一度遭被告责怪,而她当时虽然已懂得蛙泳,但仍想改善泳姿及加入学校校队。辩方续指,当时被告握着X的手,指导她的划水动作,而过去其他教练亦有类似行为。X同意。
解释事后仍跟被告学泳因不懂反应及怕尴尬
辩方指,当时被告并未接触到X的胸部,2人也是站在泳池中,而被告站在X身后指导。X不同意,又指当时她坐在被告大腿上。辩方亦指,被告其后并没有把X抱回泳池及在过程中接触到其胸部。X不同意。此外,X其后仍接受被告教导蝶泳。X确认她当时没有回避被告的接触,因为她不懂反应及怕尴尬,又称「觉得将呢样嘢同屋企人讲,系一件好尴尬嘅事」。X事后曾向同学提及事件,直到8月2日才向母亲透露及报警。
案件编号:ESCC303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