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天桥底花槽纵火囚32个月 求情指打火机失灵改烧纸皮点烟 官指说法荒谬匪夷所思

更新时间:16:22 2026-04-02 HKT
发布时间:16:22 2026-04-02 HKT

六旬地盘工人前年10月在旺角亚皆老街行人天桥底,点燃纸皮后放入花槽,引致天桥和附近垃圾站的外墙受损,维修费达2.1万元。他早前承认3项纵火罪,法官谢沈智慧今于区域法院判刑时,提到辩方求情指被告案发时受酒精影响,因打火机未能点燃香烟,故燃烧纸皮用来点燃香烟,惟其后引致附近杂物起火。法官指求情说法荒谬及匪夷所思,终判囚32个月。

辩:烧纸皮点烟致火警 官:匪夷所思

64岁被告范志光、报称地盘工人,承认于2024年10月22日在旺角塘尾道及亚皆老街交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花槽泥土、植物及垃圾站外墙;及同日在两个不同场合,用火损坏行人天桥外墙及花槽泥土。

法官今判刑时,提到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当日受酒精影响,因打火机未能点燃香烟,故燃烧纸皮用来点燃香烟,他其后弃置纸皮引致火势蔓延,亦曾尝试用纸皮和发泡胶扑熄火种,但情况却变得更差。

法官指求情说法荒谬,街上便利店比目皆是,被告大可重新购买打火机,而且香烟比纸皮更轻薄,如果无法点燃香烟,又怎能点燃纸皮;而且火势因杂物而蔓延,被告却再尝试用纸皮和发泡胶扑熄火种,这无疑是火上加油,令人匪夷所思。此外,当有途人目击事件时,被告也没有求助,更叫对方「唔好多事」。

两个花槽3处遭连环纵火

法官拒绝接纳案件意外所致,指唯一推论是被告故意纵火,而辩方也撤回相关求情说法。法官考虑到,被告在街上纵火及破坏公物,也没有受到任何人挑衅,虽然无证据显示他使用助燃剂,但他利用打火机,在两个花槽的3个位置连环纵火,加上过去有刑事毁坏案底,其年纪亦非极年迈,终判囚32个月。

案情指,案发当晚有途人行经塘尾道及亚皆老街行人天桥底时,发现被告把起火的纸皮放入花槽,被告并叫途人「唔好多事」。途人又看到附近有发泡胶亦起火,其后报案,消防到场扑熄火种。警方于10月23日下午在行人天桥附近截获被告,拘捕及警诫下,被告承认自己案发时点燃纸皮,警方亦在他身上发现打火机和1罐丁烷。

案件编号:DCCC253/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