蒟蒻果冻新规4.1生效 禁售45毫米以下杯装产品 市民海外带回自用不违法
发布时间:19:14 2026-03-31 HKT
《2025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已于去年8月20日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获立法会通过,并将于明日(4月1日)实施,禁止高度或阔度不超过45毫米的迷你杯装蒟蒻果冻在香港出售;及其他预先包装的蒟蒻果冻产品须在包装上标示预防哽噎警告字句,以加强对蒟蒻果冻的规管。食环署食安中心食物安全专员黄宏表示,新例生效后,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须在包装显眼处标明提示字样
新规定要求包括属预先包装食物的果冻,如是以高度或阔度不超过45毫米的迷你杯状容器包装的,则不得含有蒟蒻;如属预先包装食物的、含有蒟蒻的果冻,其销售包装的最外层须以中文和英文清楚可阅地标明字样——「注意:勿一口吞食,长者及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Caution: Do not swallow whole. Elderly and children must consume under supervision.」
黄宏表示,字样须标明在有关包装上的显眼处,并以深色字印在浅色底上或以浅色字印在深色底上的方式标明,并须在字体下划上底线;或以红色字印在白色或黄色底上的方式标明。对于大包装产品,当局只要求在外包装张贴标签,但若将大包装中的小包装拆出分开售卖,则需在小包装上贴标签。
违规产品须即时下架
黄宏指出,在《修订规例》实施前,食安中心在去年已提早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举办业界会议及发出指引,协助业界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此外,食安中心已加强市面巡视工作以了解情况,提醒业界遵从新的规管要求。
她表示,目前业界表现配合,多数违规产品已下架。新例生效后,若发现违规情况,食安中心将要求相关产品即时下架,若有足够证据则会进行检控。根据现行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违者可被罚款5万元、监禁6个月
对于以45毫米为限制的依据,黄宏解释,蒟蒻本身是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但由于小杯装蒟蒻果冻的独特产品设计及其结实质地,如食用方法不当可能会增加哽噎风险,尤其是对儿童和长者而言。当局参考海外及内地规管后,决定将标准定于45毫米,认为此尺寸能有效平衡食品安全与业界运作。
黄宏补充,法例主要规管本地售卖行为,市民从海外带回自用并不违法,但她劝喻市民应考虑风险,若给予儿童食用必须全程监督。她提醒,预防哽噎最有效的方法是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细、定、慢」,即切细食物、不边玩边食及慢慢食用;若发生意外阻塞气管,应立即求医。
另外,食安中心设立了专题网页,方便市民和业界浏览和获取更多资讯。中心亦把相关健康建议翻译成多种语言,以便少数族裔社群获取和理解有关资讯。中心会加强巡查和继续与相关持份者合作加强宣传。
记者:蔡思宇
摄影:苏正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