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逾七百万元债权及欺诈 六旬公司董事还押至4.28再讯
更新时间:12:47 2026-03-31 HKT
发布时间:12:47 2026-03-3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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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公司董事涉于2012至2014年间盗窃逾700万元债权,以及利用逾廿份疑虚假月结单诈骗另一间公司,诱使该公司不追讨款项。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六旬男董事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高伟雄应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4月28日,以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男董事申请保释遭拒,须还押候讯。
被告卓溢明,报称公司董事,被控1项盗窃罪及13项欺诈罪。盗窃罪指,被告于2012年2月9日与2014年3月11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偷窃债权,即中国银行帐户欠「真维」的债务总额为港币7,170,163.1元,而上述债务为他人的财产。
13项欺诈罪指,被告于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在香港以欺诈手段,即向「建莱」谎称「真维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的逾20份月结单副本为真确,意图欺诈,诱使「建莱」不采取任何行动追回属于「建莱」的款项,从而使被告受益和/或对「建莱」造成损害或重大损害风险 。
案件编号:ESCC810/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