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毙孕妇酿一尸两命 司机危驾判囚22个月停牌5年
发布时间:12:39 2026-03-31 HKT
观塘前年发生夺命车祸,31岁怀胎四月的孕妇在行人过路处行走时遭货车司机撞飞,大量出血,2日后伤重不治。肇事货车司机受审后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今判刑时直指,被告不是一时判断失误,而是持续不断地驾驶失误,他更在警方录影会面时谎称他在观塘海滨道一直慢速走左二线,经分析后认为被告罪责属中度,遂判囚22个月,取消其驾驶资格5年,另须自费修习驾驶改进课程。
求情指被告事后身心受创需接受精神治疗
报称货车司机的59岁被告梁志华,受审后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指他于2024年1月9日,在观塘海滨道与骏业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引致陈健晴及其腹中胎儿死亡。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年61岁,教育程度为小二毕业,1979年至2004年间有10次刑事记录。被告在1990年取得驾驶执照,2002年曾有一次定额罚款记录,他在本案发生后一个月内主动归还驾驶执照。辩方称被告因本案产生心理创伤,受到身体攻击,令其精神状态恶化。另外,被告2024年曾于青山医院接受精神科治疗,现时已无法再任职司机,工作时情绪不稳,令其收入大减。

官指被告非一时判断失误而是持续驾驶失误
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本月初裁决时指,涉案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在海滨道的左一线行驶,其后车身很快便右转入骏业街,林官形容被告「取巧地」转弯,以「贪方便」的方式驾驶,而女事主亦非鲁莽地过马路,而是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后判断没有车右转才过马路。林官直指,被告转弯时没有打灯,又向调查人员谎称较慢车速。
林官今判刑时则指,被告最严重的过失是他驾车时很迟才切入左二线右转往骏业街,他没有侧头观察以解决盲点问题,持续不断地驾驶失误,并非一时判断失误。即使被告撞倒怀孕的女事主后,曾下车照顾女事主,但他却在警方录影会面中谎称他在海滨道一直慢速走左二线。林官最终认为被告的罪责属中度,终判囚22个月,取消其驾驶资格5年,下令他另须自费修习驾驶改进课程。
案件编号:DCCC1543/2024
法庭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