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大维修|涉贿屋苑法团成员及业主代表助指定承办商中标 5人提堂准保释 将转介区院处理
发布时间:11:32 2026-03-25 HKT
5男女涉嫌在2020至2024年间透过向柴湾茵翠苑、坚尼地城海都楼及葵涌怡胜花园的时任法团成员及业主代表行贿,以令指定承办商获批该3个屋苑的楼宇大维修工程,工程总值约9千万元,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8罪。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5人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分别将案件押后至5月20日及6月3日再讯,待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期间各被告获准保释候讯。
5被告分3案告8罪
5名被告依次为张烱权、周淑霞及3名中间人黄湘豫、郑国欢及江宝材。涉案3个屋苑分别为柴湾茵翠苑、坚尼地城海都楼及葵涌怡胜花园。
控方透露,3名被告张烱权、周淑霞及黄湘豫的案件,将押后至6月3日再讯,待准备转介区院的文件;张及周透过法律代表申请更改不准离港的保释条件,获裁判官批准,二人准以20万港元保释,期间不得间接或直接接触证人,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黄续准以5万元保释,期间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接触证人、每周到警署报到2次;控方另将余下两名被告郑国欢及江宝材案件押后至5月20日再讯,待准备转介区院的文件,二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再讯。
42岁商人张烱权、43岁茵翠苑时任法团秘书周淑霞,同被控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2人涉嫌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串谋向时任茵翠苑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黄健豪,提供一笔金额不详的贿款,以协助与张烱权有联系的承办商取得该屋苑的大维修工程合约。
53岁郑国欢及70岁江宝材,均报称装修工人。郑国欢被控1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2022年10月17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海都楼业主或其代表,即黄可儿,苏国云和余丽玉的代理人黄洁莲,提供港币数万元的利益,作为黄洁莲游说该些业主和代表停止反对祥利建筑公司获批海都楼大维修项目的承建商合约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黄洁莲作出或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向她提供该利益。
提供包括无指明金额的赌场筹码作利益
江宝材被控2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2024年1月至2月期间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海都楼业主或其代表,即黄可儿、苏国云、余丽玉、许婉焮和林诗颖的代理人黄洁莲,提供金额不明的利是及50万港元,作为黄洁莲作出或曾经作出协助一宗由该些业主和代表在土地审裁处就海都楼大维修项目提出的申索达致庭外和解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黄洁莲作出或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向她提供该利益。
64岁黄湘豫,报称商人,被控4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黄于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先后4次向怡胜花园时任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林金水,提供未有指明金额的赌场筹码及价值约50,000元的装修服务,以协助黄湘豫推荐的工程顾问及承办商取得怡胜花园大维修顾问及工程合约。
案件编号:ESCC736、737、738/2026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