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协助骗徒接收价值逾21万元金条 今承认洗黑钱罪 还押4月判刑

更新时间:18:15 2026-03-20 HKT
发布时间:18:15 2026-03-20 HKT

47岁台湾女子依网恋对象指示,到香港尖沙咀某餐厅接收总值逾21万元的两条金条,但金条实质为犯罪得益。该台湾女子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洗黑钱罪,案情指事主收到骗徒来电,骗徒讹称事主涉及犯罪活动,要求事主提交保证金,及后指示事主把金条交给涉案台湾女子。裁判官莫子聪押后案件至4月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报告,女被告期间须还押。

台湾籍被告黄淑慧,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罪。她今承认于2025年9月14日在香港与其他身份不明的人,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2块总重量5.344两的金条为可公诉罪行得益,仍处理该财产。

女被告称听从网恋对象指示行事

案情指,女事主林敬沂去年8月身处澳洲期间,接获不明来电,对方自称上海公安并指林涉及非法活动,要求林到香港把200克的黄金交给廉政公署作为保证金。林在同年9月依指示到尖沙咀购买涉案2条金条,并在尖沙咀某间韩国餐厅交给被告。林后来看到这类骗案的新闻才察觉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警方同年9月17日在屯门某酒店房间内拘捕被告,警诫下,她称「我只是拿了两块黄金,但我不知道是骗人的」,她亦表示听从网恋对象的指示行事,而涉案金条已转交他人。

案件编号:KCCC248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