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酬斩伤湾仔小食店女职员 3男认蓄意伤人罪 判囚25至28个月

更新时间:12:28 2026-03-19 HKT
发布时间:12:28 2026-03-19 HKT

2024年9月凌晨时份,骆克道一间小食店的女职员走出店外吸烟时,突然遭人用长约14吋的开山刀斩伤右手,施袭者随即登上的士逃去。警方调查后拘捕3名男子,他们早前承认1项有意图而伤人罪,今于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25至28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本案属有预谋及有部置,事主案发时手无寸铁,事后心身受创,幸好没有留下永久伤残。

官:预谋犯案 事主心身受创

陈官判刑时指,本案属有预谋及有组织,女事主案发时手分寸铁,她因事件而心身受创,日常生活提心吊胆,幸好没有留下永久伤残。虽然3名被告角色有别,但他们伙同犯案及有收取酬劳,朱天乐更是案中刀手,而李卓彬和朱健熙亦无法提供更多情报,令警方未能拘捕幕后主脑,考虑到3人认罪及无证据显示案件牵涉三合会,最终判处朱天乐监禁28个月,其余2人则判囚25个月。

刀手取酬2万元

被告依次为44岁保安员李卓彬、22岁朱健熙及20岁朱天乐。案情指,2024年9月11日凌晨2时许,骆克道某小食店林姓女职员走出店外吸烟,她突然感到右手有硬体触碰,其后便发现右手流血,并目睹施袭者与另一名男子登上的士逃逸。女事主报案及由救护车送院诊治,其右前臂和右手各有3厘米裂伤。

警方循闭路电视及行车记录仪调查,先后拘捕3名被告。警诫下,李卓彬称受朱健熙招揽,在案发时只负责截的士;朱健熙则称「条单我都系接返嚟」,并指他并非刀手,只负责在现场把风及拍摄袭击过程,他收取了3,000至4,000元报酬,并将500元分给李。朱天乐在警诫下承认受人指示袭击女事主,并获许诺2万元报酬,而李则向他提供了目标相片和涉案开山刀。

案件编号:DCCC 68/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