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替公司买劳斯莱斯「报大数」骗财310万元 上巿公司前主席欺诈罪成4.8判刑
发布时间:17:15 2026-03-17 HKT
外号「金融界拳王」的上市公司前主席李振邦涉嫌串谋汽车经销商,协助公司购置劳斯莱斯汽车时,夸大其售价及首次登记税款共约310万元,遭廉署落案起诉。李振邦早前否认串谋诈骗及欺诈罪受审,暂委法官黄士翔今在区域法院裁决时指,尽管汽车经销商曾向被告支付费用,惟没有证据显示该笔款项属串谋的利润,裁定他串谋诈骗罪脱。不过,被告在取得支票前已知牌照税实际金额约160万元,却仍作出虚假陈述签署会议纪录确认费用是238万元,令公司多支付了约80万元,裁定他欺诈罪成,案件押后4月8日判刑。
没有证据显示涉案款项属串谋利润不能定罪
黄官裁决时指,引述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拥有人霍玉堂供词,因被告自称深谙金融,故安排被告出任公司主席,惟被告向霍声称若要做主席,就要拥有股份才合资格做主席,霍遂将15%股份无偿转移给被告,被告曾向霍表示随后会将股份转还霍,但霍确认此等重要内容没有书面记录,表示属口头承诺。黄官质疑,15%的公司股份价值不少,惟却没有书面纪录,直指不理解为何没有文件写下归还股票的事情。另外,霍表示没有参与公司运作,当职员要求签署支票时,就会负责签署支票。黄官明言,若霍确实不需要参与公司运作,根本连支票都不需签署,故认为霍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
黄官表示,被告涉嫌串谋亿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杨祖耀,向霍声称从英国购入价值大约380万元的劳斯莱斯,其后再要求霍支付230多万的牌照税而从中获利。尽管杨曾向被告支付一笔款项,被告自辩时提及该款项是售卖二手车的利润,黄官认为尽管该金额令被告十分可疑,但没有证据显示该金额是串谋的利润,亦不能表示被告知道车辆的真实价钱,终裁定他串谋诈骗罪脱。
明知牌照税约160万却签署确认要付238万元
黄官另指,被告向霍表示牌照税约238万,惟被告在取得支票前,杨曾告知被告牌照税约160万元,但被告仍作出虚假陈述,签署会议纪录确认牌照费是238万元,终导致公司多支付了约80万元。黄官引述被告自辩时称,曾将多出的款项归还公司,惟公司职员不想被揭「开多咗数」,故提出由被告的妻子户口暂时管有款项。黄官直言,被告的说法匪夷所思,公司为上市公司,没有理由不将金额存入公司户口,反而存入与公司无关系的人的户口,而被告却没有任何文书能证明将款项归还给公司,认为被告明显没有归还这笔款项,导致公司有实际损失,终裁定他欺诈罪成。
42岁被告李振邦,是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前执行董事兼主席,被控串谋诈骗及欺诈两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不诚实地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公司须向亿锋支付逾381万元购买一辆汽车;另于2021年2月19日至3月3日期间,向PF Group虚假地表示须支付逾238万元清缴一辆汽车的首次登记税,导致李从中获得利益,或导致PF Group有相当可能会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DCCC630/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