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获擢升为校长 审查时遭揭发十多年前侵权案 高级教育主任认妨碍司法公正罪月底判刑

更新时间:12:02 2026-03-17 HKT
发布时间:12:02 2026-03-17 HKT

56岁高级教育主任于2011年在一宗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的案件中,认罪及求情称任职补习老师,但他实质任职教育主任及在中学任教。前年教育局考虑擢升他为校长,审查期间揭发上述事件。涉案教育主任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是「好爸爸、好老师」,因为不想影响家庭及学校而犯案,本案有别于其他掩饰严重罪行的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押后案件至3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10多年前侵权案求情谎报职业

被告赵国声、报称高级教育主任,被控于2011年8月10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意图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一连串有妨害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他在案件KTCC 4144/2011作求情陈词时作出虚假陈述。

案情透露,被告当年在上述案件中被控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罪,他在总裁判官苏惠德席前认罪,亲自求情时报称任职私人补习老师,月入约2万至3万元,并有一名3岁子女;但被告实质当时任职教育主任及在一间中学任教,月入约6万元,而其女儿约1岁。教育局于2024年考虑晋升被告为校长时,对他进行背景调查,并发现他于上述案件的说法与事实有出入。

警方在2025年8月与被告进行警诫录影会面,被告表示除了教师以外并无其他工作,他亦不记得在2011年曾作出虚假陈述一事。

今再求情称怕影响家庭及学校才说谎

辩方求情时呈上10封求情信,指分别来自被告上司、同事及下属等,从信中对被告的点评可见,被告对学生的付出是有目共睹,他是一位「好爸爸、好老师」,当时因为不想影响家庭及学校而说谎,现深感后悔。

辩方续指,被告因本案而将失去从事30多年的工作,他明白这是咎由自取,惟承诺日后将奉公守法,而且本案有别于一般妨碍司法公正案件,被告并非想掩饰其他严重罪行,恳请法庭念及被告背景、犯罪原因和坦白认罪,给予被告最后一次机会,考虑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KTCC2034/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