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三度非礼及恐吓女子 律师林洋𬭎被控4罪 暂定明年3月中开审

更新时间:16:01 2026-03-10 HKT
发布时间:16:01 2026-03-10 HKT

57岁律师林洋𬭎涉去年7月于佐敦某单位三度非礼一名女子,又对她作恐吓,林被控非礼等4罪。案件今(10日)于区域法院提讯,法官高劲修排期案件于明年3月15日开审,预计需时5日,明年2月22日作审前覆核,期间林洋镕续获准保释。

辩方今反对《刑事诉讼程序》第79B条「藉电视直播联系提供证据」,并申请押后案件。控方反对押后,指事主非本地人,亦属「易受伤害证人」,她至今留港仅因为本案,控方希望能尽早排期审讯。法官关注辩方反对第79B条,理应有答辩方向,辩方回应被告仍未确认答辩方向。法官终排期案件于2027年2月22日作审前覆核,暂定同年3月15日起进行5日审讯。

被告林洋𬭎,报称律师,他被控3项猥亵侵犯罪,指他分别于2025年7月2日、7月5日,及7月8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觉士道1号德成台某单位内猥亵侵犯另一人,即X。他另被控1项刑事恐吓罪,指他于2025年7月9日,于上述地点威胁X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她受惊。

案件编号:DCCC 1625/2025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