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隐瞒卖壳欺诈罪成判囚34个月 料最快10月27日放监 今获批以50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更新时间:13:36 2026-03-04 HKT
发布时间:13:36 2026-03-04 HKT

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仑涉在2013年亚洲资源集资计划中,串谋内地商人等在配售可换股票据时,隐瞒秘密「卖壳」协议,诈骗联交所、亚洲资源董事会和股东,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万元。詹氏父子2项串谋欺诈罪成,詹培忠被判监34个月,儿子詹剑仑入狱37个月,两人另被判取消董事资格令3年。父子早前提出上诉,詹培忠今再到高等法院申请上诉期间保释,高等法院法官杨家雄考虑所有陈词及涉案文件后,认为詹培忠现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最早获释期亦为2026年10月27日,故批准詹培忠以500万元现金在上诉期间保释外出,

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今代表詹培忠提出上诉期间保释申请,高等法官杨家雄指出詹培忠在2015年7月9日曾向高等法院申请上诉期间保释外出,时任上诉庭法官潘敏琦经考虑后拒绝其保释申请,而詹培忠其后修订上诉理由书,事隔8个月再提出第2次保释申请,而詹培忠最早获释期为2026年10月27日,上诉聆讯现时尚未排期,故有理由相信詹培忠在上诉有结果前可能已服刑完毕。

法官杨家雄考虑所有陈词及涉案文件后,认为本案情况特别,而且詹培忠现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基于人道考虑下,若不批准保释,将会对詹培忠不公;最终批准詹培忠以500万元现金保释外出,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与妻子同住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湾仔军器厂街警署报到两次,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并需出席法庭聆讯。

案件编号:CACC19/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