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诈科技园案上诉得直 律政司将深入研究判词考虑是否上诉
更新时间:15:06 2026-02-26 HKT
发布时间:15:06 2026-02-26 HKT
发布时间:15:06 2026-02-26 HKT
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成而被判囚20年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租契,隐瞒力高顾问公司违规使用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苹果大楼22年。2人经审讯后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黎智英被判囚5年9个月,罚款200万元及被取消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8年,黄伟强则被判囚21个月。2人不服定罪和刑罚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早(26日)在高等法院宣判,2人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
政府发言人回应裁决,引述判词指「在长达20多年期间,在香港科技园公司不知情下,『苹果印刷』一直容许『力高』占用及使用有关处所,为黎智英及其家族处理私人事务」,表示「毋庸置疑的事实是,黎智英过去长达20多年期间一直滥用香港特区宝贵的公共资源。」
发言人强调「有关违约行为未达到刑事『欺诈罪』的定罪门槛,但仍然无改黎智英公器私用这客观事实。」发言人又指「这次欺诈案上诉得直,不会改变黎智英要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20年监禁服刑的事实和结果。」律政司将深入研究上诉庭判词,以考虑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