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高级事务助理家暴妻儿 认6罪候惩 官:真系唔明点解争厕所争到要郁手

更新时间:12:03 2026-02-23 HKT
发布时间:12:03 2026-02-23 HKT

入境处高级事务助理因争厕所问题等家庭琐事,在3年间共6次袭击妻儿,将妻子推到墙壁上扼颈及箍5岁儿子的衣领等,更向妻儿挥动风筒。涉案男子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6项普通袭击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后悔,被告不懂如何与太太相处及教导儿子,故涉及数次家庭纠纷。林官直斥「我真系唔明点解争厕所争到要郁手」,劝谕被告「你真系要好好管理下自己情绪」,明言案件涉及家庭袭击具一定严重性,将案件押后至3月9日判刑,待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报告。

官劝被告与妻儿相处别沿用上班一套

49岁男被告A.T.K.,报称入境处高级事务助理,被控6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2日,分别3度在观塘将军澳道某住宅单位内袭击5岁男童Y;另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3年9月6日,分别3度在相同地点袭击女子X。

裁判官林希维直斥,被告因「非常琐碎嘅事」伤害妻儿,案件涉及家庭袭击,具一定严重性。林官明言,被告因儿子在圣诞节「睇电视睇得夜」而与妻子起争执,惟儿子翌日「唔使返学」,林官指「见唔到理由要咁嬲」。林官明白,被告与妻子就教仔问题出现冲突,惟被告理应心平气和与妻子讨论,叫儿子上床睡觉,并不是以武力解决问题。

林官续斥,被告居然因厕所使用问题而伤害妻子,明言「我真系唔明点解要争厕所争到要郁手」,劝谕被告「你真系要好好管理下自己情绪」。林官提醒被告,不要将工作带回家,林官明白被告上班时须遵守纪律,惟与妻儿的相处方式并不能沿用上班的态度,「要倾要讲」,而非指挥妻儿遵守规则,否则便会出现很多冲突。林官关注,被告是否有寻求医疗协助,被告回应2月有复诊,日后会继续跟进情绪情况。林官认为,被告要继续寻求心理及精神科协助,将案件押后至3月9日判刑,待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报告,明言所有判刑选择仍在考虑当中。

求情称因情绪问题犯案已深感后悔

辩方求情指,被告分别3次对妻子扼颈,及在「抢仔」期间箍到儿子的衣领,另对妻儿有挥动风筒的动作,惟风筒没有击中二人。辩方表示,被告对此已深感后悔,被告因个人问题,不懂如何与太太相处及教导儿子,故在3年间涉及数次家庭纠纷,被告现在亦要面对后果,与妻子正办离婚程序,在家事法庭另有聆讯。

辩方续称,被告日后会好好管理情绪,案发后接受课程,其情绪管理及家教问题已有改善。被告在1995年加入入境处,现时任职高级事务助理,惟因本案暂时停职,相信之后亦要进行记律聆讯,对事业方面有影响。因被告的职务关系,未必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望法庭考虑判处被告监禁或非监禁刑罚,令被告能尽快复职。

为教仔、争厕所问题争执继而向妻儿扼颈

案情指,39岁女子X与被告在2018年结婚,及后诞下儿子Y,一家三口在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居住在涉案单位期间,被告袭击妻儿共6次。在2021年12月25日晚上11时许,被告见儿子未睡觉,仍在看电视,故感到愤怒。被告在责骂儿子期间,因教仔问题而与妻子发生肢体冲突,被告在盛怒下将妻子推到走廊墙上,并用双手扼著妻子的颈。

在2023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被告与妻子因厕所使用问题而争执,随后被告故技重施,再将妻子推到墙壁上扼颈。在同年11月11日晚上10时许,儿子在妻子的怀中,被告试图「抢仔」,欲将儿子从妻子的身边拉开但不果,被告随后用双手强行抓住儿子上衣的衣领。同年12月某日,被告因儿子发脾气,而扼住儿子的颈。

在2024年2月7日凌晨,被告突然发脾气而扼妻子的颈。在2025年1月12日,正当妻儿在客厅看电视时,被告突然冲进客厅,并向妻儿挥动风筒。翌日,警方接获求助,惟妻儿拒绝接受治疗。同月14日,被告被捕。

案件编号:KCCC900079/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