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骗取宏福苑灾民证及1.8万元援助金 36岁无业汉获准保释候讯须宵禁

更新时间:12:03 2026-02-20 HKT
发布时间:12:03 2026-02-20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168人死亡,灾后36岁无业汉涉嫌以他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成为灾民,取得灾民证后向3间社福机构骗取合共1.8万元援助金,被控欺诈等5罪。控方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申请押后案件至4月24日获准,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录取口供、比对指纹及向银行调查。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批准辩方保释申请,被告准以8万元现金保释,每晚须到警署报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准以8万元保释须守宵禁令

被告冯俊杰被控欺诈、3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共5罪,今获批以8万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每晚到葵涌警署报到,遵守晚十朝七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欺诈罪指其于2025年11⽉29⽇ ,在⼤埔意图欺诈并藉欺骗 ,即以陈文谦的⾝份登记为宏福苑宏盛阁501室灾⺠ ,⽽诱使⺠政事务处作出作为 ,即发出⼀张紧急救济登记证 ,⽽导致宏福苑宏盛阁501室业主⿈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紧急救济⾦ 。

涉骗民政处、乐善堂等1.8万元

被告另被控3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指其于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乡事会街2号大埔社区中心、运头街8号乐善堂朱定昌颐养院、宝湖道28号广福邨圣公会救主堂幼稚园内以欺骗手段,即以宏福苑灾民身份,而不诚实地取得民政事务处、九龙乐善堂、香港圣公会的港币1.8万元,意图永久地剥夺该财产。至于不遵从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指其于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广宏街28号广福邨商场平台,在被警员DPC 2153要求查阅身份证明文件时不遵从要求。

案件编号:FLCC2800/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