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管有逾100份虚假文书被控10罪 准保释至3.30再讯

更新时间:18:22 2026-02-13 HKT
发布时间:18:22 2026-02-13 HKT

50岁男警涉嫌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管有逾100份针对不同人士的虚假信件或陈述,意图使他人相信该些信件属真实,被控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管有虚假文书等10罪。案件今早在粉岭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30日,待准备转介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以2.3万元保释候讯。

被告钟志坚,报称警务人员,被控2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以及3项管有虚假文书罪。他另被控5项交替控罪,包括2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3项管有虚假文书罪。

2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罪指,被告于2018年某日与2023年1月15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两度保管或控制有关纸张,即共15份针对不同人士的虚假信件或陈述,而知道纸张有特别设计或改装或曾作特别设计或改装以用作制造虚假文书,意图由被告或他人制造虚假文书以藉使用虚假文书,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3项管有虚假文书罪指,被告于2018年某日与2023年11月15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三度保管或控制有关纸张,即共104份针对不同人士的虚假信件或陈述,而知道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属于虚假,而保管或控制该文书,意图由钟或他人藉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交替控罪的2项制造虚假文书指,被告于2018年某日与2023年1月15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保管或控制有关纸张,即共15份针对不同人士的虚假信件或陈述,而知道该纸张有特别设计或改装或曾作特别设计或改装以用作制造虚假文书。

交替控罪的3项管有虚假文书指,他于2018年某日与2023年11月15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保管或控制有关纸张,即共104份针对不同人士的虚假信件或陈述,而知道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属于虚假。

案件编号:FLCC419/2026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