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性积犯利诱两男童成「奴隶」 性侵性虐逼饮尿以裸照威胁 认17罪囚10年 官:每次放监又再作奸犯科
发布时间:15:23 2026-02-11 HKT
过往多次因性侵男童入狱的38岁男子,透过男同志交友程式「Blued」结识两名15岁男童,利诱对方成为其「奴隶」,多次进行肛交、口交及性虐,曾鞭打男童及迫男童饮尿,并以裸照作威胁防止分手。他早前已承认与未成年男性肛交、非礼及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等共17罪。高等法院法官潘兆童今判刑时指,被告为恋童癖及患边缘型人格障碍,过往一直拒绝药物治疗,背景报告透露他自小家庭破裂,中三时涉性侵犯男同学以追求性快感,犯罪至今仍责怪受害者,重犯风险极高,且每次放监后短期内又再作奸犯科,最终判处10年监禁,以彰显阻吓作用并保障社会。
案底累累放监后续犯案认罪亦缺乏真正悔意
男被告罗俊彦过往有非法肛交、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非礼等多项案底,他2025年4月在东区裁判法院已承认本案17罪,包括5项非礼罪、9项与16岁以下男性进行的同性肛交、2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
法官潘兆童判刑时指,两名受害人因本案而倍感羞耻,难以信任他人,而38岁男被告罗俊彦并非初犯,过往有17项案底,最近一次犯罪被判监8年半,经上诉后减刑至监禁8年,但他放监后再度犯案。心理、精神科及背景报告显示,被告为独生子,父亲沉迷赌博及有外遇,父母在他7岁时离婚,但他却指责母亲「拆散头家」。
潘官续指,被告自幼孤独,童年晚期已有偷窃行为,中三时涉性侵犯男同学以追求性快感,其人格特征显示他高度敏感、容易产生恐惧、经常责怪他人,并有边缘型人格障碍及恋童倾向。他拒绝接受精神、心理与药物治疗,出狱后往往再次犯案,显示过往的监禁刑罚对被告毫无阻吓作用。报告亦指他重犯风险极高,缺乏真正悔意,甚至将责任推卸予受害人。
需判处具阻吓性刑罚彰显罪行严重性
本案罪行涉及年龄差距、滥用信任、威胁或诱导、长时间及多次犯案,并造成受害人身心创伤。现时被告表示他愿意接受药物治疗,潘官建议被告正视自身问题,接受适当治疗,而其童年不幸并不能成为减刑理由。为反映罪行严重性及保障社会,法庭有需要判处具阻吓性刑罚,以彰显罪行的严重性,考虑被告认罪后,最终遂判囚10年。
被告先后用男同志交友应用程式「Blued」认识两名15岁男童X及Y,他均直言愿付钱换取他们的「奴隶」身份,要求他们提供生日日期、地址及裸照。被告结识X翌日便驾车接载,途中触摸X下体,两日后更在X寓所要求口交及肛交,过程未有使用安全套,事后再鞭打其背脊及臀部。
事主要求分手即被捏阴囊公开裸照阻止
当X提出分手时,被告要求X跪下,玩弄X的阴囊及睾丸,又以持有裸照威胁,甚至扬言会告知X祖母二人「恋情」,令X在恐惧下报警求助。而被告还押期间向Y写信,称他当时仍想与Y保持联络,最终揭发与Y发生的一系列事件。
Y向母亲坦承他15岁时亦于「Blued」认识被告,被告承诺若Y肯做其「奴隶」便提供零用钱。被告及Y多次发生性行为,其中一次则大玩SM,肛交期间鞭打Y,以眼罩蒙Y眼、为Y戴上狗颈圈拖行Y、迫Y饮被告的尿液。
案件编号:HCCC273/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