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仪父处理潜逃者资产罪成 还押2.26判刑 辩方建议判囚14日阻吓惩治
发布时间:11:03 2026-02-11 HKT
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逃亡美国后,被香港国安处悬红通缉,其父郭贤生去年初打算取消为郭凤仪投保的保险时,协助更改保单持有人,提取近9万元结余,否认企图处理属於潜逃者的资金罪受审。案件争议保单权益谁属,辩方质疑郭凤仪没有接受保单。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时认同控方指,根据条款郭凤仪成年后自动成为保单持有人,裁定郭贤生企图处理属於潜逃者的资金罪成,还押至本月26日判刑。
官肯定郭贤生知道女儿郭凤仪为潜逃者
辩方审讯时质疑控方没有证明郭凤仪为潜逃者,没有证明警方有手令拘捕或通知郭凤仪、没有将郭凤仪带到法庭或证明郭凤仪不是身处本港。郑官裁决时反驳指,控方已呈上宪报公告,保安局有指明郭凤仪为潜逃者,郭贤生也没有理由对女儿状况一无所知,证据显示郭贤生曾于YouTube观看相关影片,因此肯定郭贤生知道郭凤仪为潜逃者。
涉案保单内有约11360美元帐户结余,辩方认为直到成功退保之前,帐户结余也只是据法权产,不属于控罪所指称的「资金」,极其量只是「经济资源」。郑官反驳指保单只需经过计算就可以确定保单结余,退保后保单结余便会交予有关人士,故裁定保单结余属于「资金」。
裁定郭贤生企图处理属於潜逃者的资金罪成
郑官续指涉案友邦保险代理证供简单直接,合情合理,接纳其证供,而郭贤生去年4月30日早上被捕,警诫下称「份保单系我供嘅,佢(郭凤仪)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啰」,因此郑官接纳郭贤生案发时企图处理涉案保单。
案中双方争议保单权益谁属,控方指根据条款,郭凤仪成年后自动成为保单持有人,辩方质疑郭凤仪没有向友邦保险公司回函接受保单,其兄长同款保单实际上仍由郭贤生持有。郑官认为此是法律问题,要根据保险条文裁断,引用涉案保单条款,指出涉案保单乃信托保单,受保人郭凤仪同时是受益人,在郭凤仪年满18岁之前,郭贤生只是以信托身份代为持有涉案保单,以保护受保人利益,郭贤生无权任意处理保单权益。郑官续指当郭凤仪年满18岁,郭贤生信托人身份便已终止,不再是保单持有人。郑官又指没有证据显示郭凤仪拒绝接受保单,保单乃基于信托而非基于合约关系。
辩方提出免责辩护,指郭贤生为3名子女购买了同款保单,郭凤仪兄长直到成年之后,其保单依然由郭贤生填写及索偿。郑官认为涉案金额有限,因此保险公司没有依足程序要求亦不足为奇。辩方又提到郭贤生2023年于区域法院处理离婚诉讼时,曾送交经济状况陈述书,当中申明涉案保单归其所有,反映郭贤生心理状态。郑官反驳指上述证据只能反映案发前的想法,郭贤生没有在本案中出庭作供,认为信念可以随时间改变,推论当涉案友邦保险代理表明郭凤仪自动成为保单持有人,未得郭凤仪同意不得取用保单权益后,便能肯定郭贤生已经自知再非保单持有人,因此拒绝接纳免责辩护,裁定郭贤生企图处理属於潜逃者的资金罪成。
求情称无证据郭贤生欲交涉款予女儿建议判14日监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刘德伟指国家安全罪行属例外罪行,不得判处缓刑。辩方大律师关文渭求情指郭贤生现年69岁,本身开设水电工程公司,案发后已减省业务。关文渭认为本案要考虑实际后果、潜在风险及可能影响,指出本案几无实际后果。关文渭援引去年关于制裁俄罗斯的英国案例,指涉案条文参考英国法例而订,本案性质接近「洗黑钱」,涉款约8.8万港元,历时少于2个月,时间短,案情轻微,郭贤生只是打算取回个人资产,无证据显示会给予郭凤仪,而辩方抗辩均以法律争议为主,希望法庭判处约14日短期监禁,足以阻吓惩治,反映立法原意。
郑官质疑立法目的不止于此,还要向潜逃者财政施压,刘德伟亦不同意立法目的如此狭窄。关文渭回应指按照法例,政府无权充公潜逃者资产,只可禁止他人处理资产,类似法庭禁制令,立法文件显示不是要向潜逃者财政施压,旨在保护中港国家安全利益。关文渭续指郭凤仪根本没有接受保单,无从向其施压,故毋须虑及。
郑官押后案件至本月26日判刑,期间郭贤生还押看管。
68岁商人郭贤生被控1项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或由有关潜逃者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罪,指其于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名为郭凤仪的有关潜逃者的,或由郭凤仪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即一份寿险及综合人身意外保险单,而该保险单可用以取得存于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资金。
案件编号:WKCC1884/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