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妻子后威胁烧炭同归于尽阻离婚 扎铁工刑恐等两罪成入狱6年
发布时间:12:24 2026-02-09 HKT
中年扎铁工人在2022年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在住所要求与妻子行房遭拒后,涉以鞋带捆绑妻子双手,扯下妻子内裤,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强行发生性行为。其后亦涉烧炭威胁以阻止妻子离婚想法,威吓要与妻子同归于尽。被告早前否认强奸及刑事恐吓罪受审,陪审团裁定他两罪成。法官谭耀豪今早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尽管事主是被告的妻子,惟她仍有权不同意与被告性交,但被告侵犯妻子的个人意愿,强行用武力与妻子行房,明显属加刑因素,终判处被告监禁6年。
求情称一次性犯案无使用武器
谭官引述辩方陈词称,被告在本案中没有使用武器,只涉及一次性的犯案,并非重复犯案。另外,被告在强奸X前没有预先策划,并非早已准备涉事鞋带以作犯案用途。再者,X的手腕只是轻微受伤,在案发后录取的证人口供亦表明,不愿意再作追究,亦已原谅被告,故显示案件或未有对X造成太大创伤。
辩方求情指,被告经历此案件后可谓「家破人亡」,已与家人分居,与妻子的离婚程序已完成,亦失去儿子的抚养权。辩方另称,被告案发前是家庭经济支柱,被告服刑出狱后,基于其年纪,相信寻找工作时会面对不少困难。
谭官判刑时指,事主X不愿接受精神评估,故未能获得心理创伤报告。谭官明言,尽管案发时X是被告的妻子,惟X仍有权不同意与被告性交,但被告侵犯X的个人意愿,强行用武力与X行房,明显属加刑因素。被告在强奸X的过程中捆绑X的双手,令X的手腕部分位置出现瘀伤,更在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在X的体内射精。谭官另斥,被告在强奸X后以「一齐烧炭走」威胁X重修旧好,在盘子旁点燃纸张,令X受惊,案情严重,其个人背景不能构成减刑理由,终判处监禁6年。
52岁被告Y.H.H.,报称扎铁工人,被控强奸及刑事恐吓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10月17日,在香港天水围某公屋单位内强奸X;威胁X会使她人身受伤,意图使X受惊。
怀疑妻子与前男友爱火重燃
综合证供,被告在内地认识妻子X,在1993年共结连理,二人婚后分隔中港两地生活,X不满他婚后仍常到内地的士高玩乐。在2003年,二人在香港定居,育有3名儿子,自2017年起分房,但关系不算太差,仍会继续恒常行房,惟被告感觉到与X关系逐渐疏离,亦怀疑X重遇前男友爱火重燃。
在2022年10月17日,X深夜从外回家后,被告欲与X行房,惟X则叫被告「自己去厕所搞掂」,其后问被告「你系咪想离婚?」。被告情绪失控下从后抱住X,将X带入睡房后以鞋带捆绑X双手,扯低X的内裤,没有安全套下强行与她做爱30分钟,最后在X体内射精。被告坚称过程没有使用暴力「好轻松插入」,妻子没有叫救命、没有说「不要」、没有反抗,只是「眼湿湿」。
被告其后拿了一包炭及脸盘入房,点燃纸张两度尝试烧炭,并对X称「我一生人最爱系你,以后都想同你一齐,一系一齐烧炭走好唔好」。X哭诉「为咗细仔,唔好烧(炭)好唔好」。被告则问X「可唔可以唔同个男人一齐」,X答应并解释对方只是其朋友。被告要求X原谅他,并与他重修旧好,及后用𠝹刀割断绑在X手上的鞋带。
案件编号:HCCC204/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