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碧珈购入1749万元逸璟·龙湾单位 单方面终止交易遭追讨376万元

更新时间:15:00 2026-02-06 HKT
发布时间:15:00 2026-02-06 HKT

崔碧珈4年前以1749万元购入青龙头逸璟·龙湾1座某单位,支付了1成订金并提前占用单位,买卖原订于去年4月底完成,惟崔碧珈被指单方面终止交易,归还单位,拖欠尾期占用特许权费用等,昨遭屋苑发展商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入禀高等法院,追讨占用单位费用、测量及还原单位费用等合共376万元。

原告为Nan Hua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被告为崔碧珈。入禀状指,双方于2022年5月20日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崔碧珈向原告买入青龙头逸璟·龙湾1座某单位,作价1749万元,支付了1成订金,理应在去年4月底完成交易。双方同日签订了特许权协议,容许崔碧珈在买卖完成前占用单位,崔碧珈须分18期支付合共近126万元特许权费用。

崔碧珈最终支付了首17期特许权费用,末期费用、9成交易余款及5000元管理费逾期未付。到期当日崔碧珈在信箱单方面交还锁匙,自愿归还单位,终止买卖。原告方遂发律师信,知会崔碧珈没收订金,追讨特许权末期费用近7万元、占用单位费用334万元、测量及还原单位费用34万元,合共376万元。

案件编号:HCA235/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