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救生员认向女网友买裸照后拒付款 复以公开照片逼女方性交被判入狱16个月

更新时间:14:02 2026-02-05 HKT
发布时间:14:02 2026-02-05 HKT

男救生员在2023年于交友软件「heymandi」认识妙龄女子后,提出购买女方私密照,并开价每张100元,惟获得相片后却拒绝付款,更存档26张照片以威胁女方发生性行为,否则会在网上发布该些相片。涉案男子审讯中途因控方考虑法官李庆年关注点,并修改控罪日期后,改口承认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罪,今于区院被判监16个月。李官判刑指,被告威胁公开事主的私密照以求发生性行为,并已预订房间准备付诸实行,令案情具严重性。

法官审讯中途以公义为由要求控方修订控罪

28岁被告叶骏轩,报称救生员,被控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罪。修订控罪指,他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日期间,以非法的手段促致女子X作非法的性行为。

法官李庆年颁下判刑理由书指,被告在审讯末段的结案陈词阶段,经控方修改控罪日期后,被告由不认罪改为认罪,并同意案情,获减刑九分之一。李官直斥,本案具严重性,被告威胁公开X的私密照,以要求X与他发生性行为,被告更已预定房间及准备付诸实行,幸好X寻求警方协助,才令被告事败。李官提及,本案涉及性罪行,X因被告起初否认控罪,而要出庭指证被告,并覆述事发过程及经历,终判处被告入狱16个月。

李官在审讯期间关注,未经修订的控罪仅包含案发首日的内容,惟被告在及后两日亦与X有联络。但控方居然认为法庭毋须考虑二人及后两日的行为,并认为毋须修改控罪,李官直指控方之举实属「异常操作」。李官随后再进一步查问控方,惟控方再两度坚持毋须修改。李官认为,因涉及公义问题,要求控方请示上司,及后控罪得以修改。控罪修订后,被告认罪。

收私密照后拒找数并以之威胁性交

案情指,在2023年10月8日,被告与女事主X在交友软件「Heymandi」中结识,及后转至Telegram聊天。被告提出购买X的私密照,并开价每张100元港币,X遂向被告发送私密照,部分照片拍摄到她的面容、胸部及私处。惟被告收到私密照后拒绝付款,并表示已储存26张照片。

X当时要求被告删除照片,但被告不但拒绝,更要求X与他性交,否则便会在网上发布X的私密片,X于是报警。及至同月10日,X应被告邀请到宏基国际宾馆会面,警方在现场拘捕被告,他表示自己「我想约佢出嚟倾计同做爱不过我惊佢唔肯出嚟做爱所以用错方法迫佢出嚟,其实我唔会将佢啲裸照放出嚟」。被告警诫下又承认存有26张X的私密照,其后X愿意赴约,被告在宾馆订房。

案件编号:DCCC256/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