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涉非法向同袍借贷14万元 同袍供述被告称遭银行call loan 出于同理心而借款

更新时间:14:29 2026-02-03 HKT
发布时间:14:29 2026-02-03 HKT

44岁高级督察涉向同级同袍讹称遭银行要求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诈骗对方贷款13万元,及另涉未经许可向下属警员借贷1万元,被廉署控告欺诈及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开审,同袍供称涉案高级督察表示遭银行要求即时还款,「因为知道被告有小朋友,如果被收楼,佢嘅处境会好徬徨」,所以出于同理心而借款,而至今对方仍欠他8万元。案件下午续审。

被告邓俊豪,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郭俊希讹称遭银行要求他即时偿还按揭贷款,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郭俊希作出作为,即给予港币13万元的贷款,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郭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证人指被告声称遭银行call loan商借10万

被告另被控于2024年1月7日,身为订明人员、即警务处高级督察,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接受利益,从任职警员的黄荣立获得一笔港币1万元的贷款。

郭俊希称出于同理心才借款予被告。王仁昌摄
郭俊希称出于同理心才借款予被告。王仁昌摄

高级督察郭俊希供称,他至今加入警队13年,他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驻东九龙冲锋队,并于当时认识被告,而当时被告担任署理总督察一职,两人只有工作上的交流,并非朋友。2022年,郭调到黄大仙特遣队,被告后来亦调到黄大仙警区,两人之间的交流仍限于工作层面,2人虽然同属黄大仙警区足球队成员,但除了足球活动以外,2人也不会见面。

郭续称,2023年11月12日,被告发WhatsApp讯息表示有事商讨,被告其后在电话中声称「因为债务问题而要call loan」及向郭借款10万元,2人挂掉电话后,被告发送银行户口号码,郭便转账了10万元给被告;郭理解,当时被告因为房屋方面,遭银行要求还债,但郭对被告房贷并无认知,也没有追问被告细节。

证人担心一旦收楼被告处境徬徨故借款

及至11月20日,被告再次联络郭。郭供称,被告表示就11月12日提到的事情,仍须3万元,于是郭再转账了3万元给被告。郭指他理解被告有机会因债务问题,遭银行收回物业,「虽然我同被告关系只系同事,但系因为知道被告有小朋友,如果被收楼,佢嘅处境会好徬徨」,所以出于同理心才借款给被告。

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被告太太于2022年9月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楼宇按揭及获批约763万元,其后被告太太每月还款约3万元,期间一直依期还款,而建设银行也从未要求被告太太提早还款。

否认双方共识还款会加百分一利息

郭供称,自己借款给被告后,被告一直未有还款。直到2024年初,郭向被告发WhatsApp讯息,指临近新年及须缴交税款,故希望被告分批还款。被告其后在1月12日至14日分数次还款给郭,共计5万元,当时被告称其家人须做手术,所以未能还上余款。郭称他其后有再催促被告归还余下的8万元,但直到今天,被告仍未还款。

被告今天没有律师代表,他亲自盘问郭,指向郭借款时,有清楚解释自住物业的业权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其太太,双方亦达成共识,待他还款时会向郭支付百分一的利息。郭不同意,但他确认被告有提出会分期还款给郭。

下属称被告以亲人急需手术费要求借款

警员黄荣立供称,他于2023年调驻西贡分区公众活动管理组,当时被告是西贡分区助理指挥官,被告是他的直属上司,他须向被告汇报工作及接受被告指派工作,两人并无私交。

及至2024年1月7日晚上,黄在驾驶汽车期间,接到被告发送的WhatsApp讯息,被告表示有私事及询问黄是否方便电话联络,黄则表示自己正在驾驶及稍后再致电被告。黄供称,被告在电话中表示自己有亲戚因突发病情而须做手术,费用为60万元,而被告手头上仅有40万元,「剩低嘅钱,希望我(黄)可以帮到手」。

黄续称,当时他表示考虑一下,挂掉电话约10分钟后,他发讯息回复被告,表示自己可以借出一万元,其后他转账给被告,亦发讯息向被告表达关心,而被告则回复「在心中」,但没有提及何时还款。两人后来在公事上有继续联络,但被告并没有提及还款。黄又指,因为被告亲人病重及要处理很多事情,而一万元对他并非很多,所以当时没有催促被告还款,以免增添其烦恼。

案明续审。

案件编号:KTCC2545/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