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枪考TOEFL以符合岭大毕业要求 内地女生囚3个月 官指以骗来资格揾工进修如同洗黑钱严重

更新时间:12:00 2026-02-02 HKT
发布时间:12:00 2026-02-02 HKT

岭南大学学士学位衔接课程2名内地生前年虚报托福(TOEFL)英语测试及格,从而获批毕业。其中22岁女学生早前承认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案情指她向学校谎报在柬埔寨应考TOEFL并及格,遭揭发后称因病才「请枪」代考试。她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监禁3个月。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时关注若以欺骗所得的资格,再度申请工作或其他课程,就如同洗黑钱般构成「Qualification-laundering(漂白虚假学历)」,性质更为严重,法庭不能接受如此行为,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

报称居住内地福建的22岁女学生黄鑫怡,承认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控罪指她于2024年5月27日,在香港企图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向岭南大学职员表示已取得达标的托福考试成绩,从而不诚实地取得岭南大学所提供的行政服务,即批准她毕业,并授予她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以欺骗所得资格进修揾工构成洗黑钱

覃官指,案件涉及专上学院教育要求,其中包括学生诚信,被告于本案中缺乏合格成绩而作谎报,比一般文章抄袭更为严重。鉴于同类个案与日俱增,专上院校亦增配人手和资源核实。覃官认为因不同人士尝试欺骗院校而导致资源浪费,亦对真正有考试的学生不公。

覃官关注被告申请浸会大学硕士课程时,英语水平是否达标,担心可能涉及欺骗浸会大学,「咁就罪加一等㖞」。覃官形容,若有人以欺骗手段获取资格,再利用该资格申请工作或课程,就如同洗黑钱「将唔见得光嘅钱变得见光」,构成「Qualification-laundering(漂白虚假学历)」,性质更为严重。辩方解释,被告当时获浸会大学「有条件取录」,只需在入学前取得及格即可。覃官接纳辩方指无证据显示被告欺骗浸大,但指出被告于2024年中作申请,当时她的英语水平未达标,未能肯定可成功从岭南大学毕业。

遭揭发后仍撒谎掩饰无真诚悔意须判监

覃官其后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悔意流于表面,其根深蒂固的价值观扭曲,为一己私利而走捷径,感化官认为被告不适合社会服务令。辩方坦言被告遭学校揭发后曾撒谎掩饰,是一错再错,但强调被告适时认罪,事后曾参与学校义工活动,又指被告价值观或受内地成长环境影响。覃官随即询问辩方,是否指内地人的价值观就是找人代考,覃官不认同辩方说法,相信内地有认真学习的学生。

辩方力陈报告内容有误,望法庭不纳入考虑,又指被告的签证有效期至今年11月,可履行社会服务令。覃官指案例反映真诚悔意属社会服务令的考虑因素,终采纳报告建议,认为被告无真诚悔意,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

成绩单相片不符真人惹校方怀疑追查揭真相

案情指,黄是岭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4年级学生,课程属自资性质,入学要求为持有副学士及高级文凭学历,惟入学后须证明英语能力达托福成绩87分或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达6.5分或以上,方能毕业。

黄在2022年9月入读该课程,原定2024年毕业。校方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黄经电邮提交的托福成绩表,发现考生照片与黄外貌不符。翌日(27日)学校职员召见黄时,黄声称5月在柬埔寨考托福,成绩表的考生照片是黄本人,惟因觉照片拍得不太好看,故修改了照片。学校职员随后联络托福机构,检查黄的考试资格,终揭发本案。黄及后撰写报告,承认请人代她考托福。

警诫下认连考4次不及格请枪代考一击即中

黄在2025年2月8日被捕,她在警诫会面称曾应考托福及雅思4次但成绩不达标,得悉在柬埔寨考试比较容易获取好成绩,故安排到柬埔寨考托福。惟当日到达柬埔寨试场后,因病感不适,其后一名不知名者声称能以300元美金在柬埔寨请人代她考托福,最后收到成绩表,她不认识考生照片中的人,故将照片修改成自己的样子。

同案另一名24岁无业男被告贾鹏,报称居住于内地深圳,早前承认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被判处入狱3个月。控罪指,他于去年5月21日,在香港企图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向岭南大学职员表示他己取得达标的托福考试成绩,从而不诚实地取得岭南大学所提供的行政服务,即以批准他毕业,并授予他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案件编号:TMCC2408/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