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删强制要求需「走程序」 期间仍须佩戴?议员律师料不会执法 惟安全起见应扣上

更新时间:19:02 2026-01-30 HKT
发布时间:19:02 2026-01-30 HKT

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法例实施近一周,连日来争议不断,执业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发文质疑相关条文不清晰,涵盖范围未包括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今日(30日)会见记者时承认,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为清晰起见,会先尽快安排删除有关条文,令目前无法定要求,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需佩戴安全带。

江玉欢:条文有不足仲点会执行?

江玉欢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相关法例条文一日未被废除,一日仍然存在,惟相信政府不会使用该条文执法,因局长曾言明执法要「法、理、情」兼备,强调现时法例条文已有不足,「仲点会去执行呢」,呼吁市民无需过份担心。至于删除法律条文程序,江玉欢表示需要政府确切刊宪才算删除法律条文,认为政府会尽快完成程序。

陈恒镔​​料最快下星期刊宪

当时有份审议条例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则表示,据他所知法例实施至今无人被检控,一直以教育劝喻为主,而由于条文出现技术性问题,相信市民若在巴士上没有佩戴安全带,不会被检控,但都呼吁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尽量佩戴。他预计,按照一般程序最快下星期,政府可完成删除条文的工作,希望可尽快做,令社会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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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订立、后审议」 议员仅帮眼看

对于坊间质疑江玉欢「马后炮」,为何参与审议时未有指正问题,江玉欢回应时强调,相关附属法例是「先订立、后审议」,在政府刊宪后已生效,议员仅属「审议」帮眼看一看,而她当时听取当局的解说时认同现有法例,不认为有问题,即是所有在1月25日后登记的巴士必须配置安全带,之后乘车的乘客都必须佩戴安全带是没有问题。

她承认议员对佩戴安全带的不便认知不足,亦未能掌握民意,特别是对高额罚则的抗拒,这的确是议员的问题,但当天审议的会议上,当局解说时是根据现行法例作说明,大家都认为没有问题,「我知自己做紧咩!相信议员都知自己做紧咩!」

她认为小组审议的准确度没有问题,反而当局在1月8日的解说,过度演绎法例引起争议,而市民找她查询时才再细看法例多一次,发现条文与当局说法不一。被问到今次事件是否反映当局解说失败,她否认是失败,但的确可以更小心一些,且需要更为一致性。

根据立法会资料显示,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审议的附属法例会先在宪报刊登,然后在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而除在有关的附属法例另有规定外,附属法例在宪报刊载当天生效。

至于法例条文涵盖范围仅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江玉欢重申,「咁条条例的确系咁写嘅」,当时递交立法会的文件写法相同。被问及即使条文未删,是否难以使用条文执法。江玉欢表示认同,因难以辨别相关巴士是否在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相信可能无添啦,唔系日日都有新巴士落地」。她表示现时执行有困难,局长亦需要慢慢思考如何改善,「可能再重新嚟过,唔紧要,咪谂得好啲先啰。」她续指,市民如乘搭公路巴士,顾及安全亦可配载安全带,惟仅凭自愿,由市民自行衡量风险。

审议有疏忽?陈:无留意未反映立法原意

陈恒镔指,在过去一星期听到不少的建议,过程中亦有与局方沟通,希望他们留意相关情况,重申应否佩戴安全带这个问题是长期讨论,过去亦曾发生很严重的事故,一再呼吁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尽量佩戴。

对于审议期间是否有疏忽,他称在立法过程中,政府解说、议员所了解,都是有安全带就要佩戴,承认没有留意法例未有完全反映立法原意的问题,且讨论期间,他关注另一问题即的士车头可放多少部电话。他又希望政府可尽快刊宪,且将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将来修例时可一拼吸纳,令市民使用安全带时更方便。

至于将来是否会继续支持强制佩戴安全带,他指目前政府无公布何时再提交条例,希望当局可汲取今次经验,日后再做时,有足够时间去讨论,且需要有条文出台时,才可说是否支持。

陈晓峰:难查明所乘巴士登记时间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陈晓峰表示,自己曾向去年有份审议的议员了解,明白政府的初心及立法原意,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修例要求日后所有巴士都必须配置安全带,明白条例上未有正面回应本月25日前登记的巴士,若有安全带是否需要强制佩戴,但强调市民佩戴安全带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且难以查明每辆巴士是否属于法例生效后登记的巴士,有一定违法风险。他更称若政府有需要时,会与当局紧密合作修订条例。

梁美芬:政府从善如流回应民意

经民联选委界议员梁美芬指,欢迎政府决定,盖因立法者之本意原为促进社会福祉。倘法例实施后衍生不足之处,致令市民受扰,政府能从善如流,回应民意,删去相关条文,此举实属正确。她亦认为政府会删除有关条文,即是目前巴士上不会有必须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

记者:郭咏欣、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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