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贩毒集团洗黑钱被冻结银行户口10年 提司法覆核遭驳回 官指调查规模超常 警决定合比例
发布时间:18:22 2026-01-29 HKT
一名男子因涉嫌参与跨境贩毒集团的洗黑钱活动,于2013年1月被警方拘捕,警方其后针对他名下两个银行户口发出「不同意处理书」,令银行冻结其户口,直到2023年才正式起诉该名男子;后来该男子经审讯后罪脱。该男子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警方冻结其户口长达10年,并不合理及对他造成不可接受的严苛负担。法官高浩文今颁下判词,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指涉事调查行动复杂及规模超出常规,警方决定并非不合比例。
申请人指冻结户口达10年属越权不合理
司法覆核申请人为郑耀棠,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恒生银行及中国银行(香港)亦被列为有利害关系人士。
申请方指警方于2013年发出「不同意处理书」后,冻结申请人的户口长达10年,行为不合乎比例,要求法庭宣布警方行使相关职权的方式对申请人构成不可接受的严苛负担,属越权及不合法。
法官判词指,「不同意处理书」一般生效6个月,只有存在特殊情况,警方审核后才会延长其有效期,而申请人被捕时,被怀疑带领跨境贩毒集团及参与洗黑钱活动,20个银行和赛马会户口牵涉其中,而涉案「黑钱」达1.4亿,当中3562万元与申请人相关。
官指调查规模及复杂程度超常规 警决定属合理
申请人在2013年1月被捕后获释,而警方则继续调查,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并多次索取法律意见。后来调查对象增至11人,牵涉100间公司及逾万次银行交易记录,并进行11次录影会面及为39名证人录取口供。
法官接纳警方当时调查非常复杂及可视为超乎常规,延长涉事「不同意处理书」的决定时,已平衡了社会利益和对申请人造成的负担,而且警方调查过程中亦曾多次接触申请人及邀请他进行会面,但并未成功。经仔细考虑后,法官认为警方当时行使「不同意处理书」的方式并非不合比例。
此外,法官在判词中亦提到,警方发出「不同意处理书」,是由银行冻结户口,而银行并非警方的代理人,银行有义务作出其判断,如果银行进行审查后,没有发现警方提出怀疑,而警方多年后仍未能正式发出冻结令或正式起诉,银行可能解冻相关户口;终审法院也有案例指出警方「不同意处理书」对银行而言,并非一项指示及必须服从。
案件编号:HCAL520/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