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 撤销港女足前助教非礼3罪无罪裁决 发还另一裁判官重审
发布时间:18:12 2026-01-28 HKT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队前助教黄子伟涉非礼32岁女下属,经审讯后被裁定罪脱,律政司不服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诉;黄子伟不服该案中不获讼费的命令亦提上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李俊文今颁布书面判词,认为原审裁判官彭亮廷拒纳女事主证供时作出多项错误推断,错误假定性罪行受害人必然表现敌对态度,错误批评女事主混淆事件次序,令整体裁断「有悖常理」,最终裁定律政司上诉成立,撤销原审无罪裁决,将本案发还裁判法院由另一位裁判官重新审理。
黄子伟原被控共三项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香港不同地点三度猥亵侵犯X,涉案非礼行为包括黄子伟从背后抱住X颈部并以脸紧贴其脸数秒;以手扫过X的手臂、胸部及下体位置;先以球会熨章触碰其胸部,再从背后抱颈并以身体紧贴,期间以手触摸其胸部及下体数秒。黄子伟否认所有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
官指原审裁断有悖常理并有断章取义之嫌
律政司不服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诉。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林晓敏及检控官潘忻指称,裁判官在作出裁定的过程中法律观点有错,包括:武断认定X隐瞒与被告的关系,并假定性罪行受害人必然表现「仇视」或「敌对」态度;在无证据基础下推断X曾与被告达成「协议」;错误批评X可能混淆三次事件的先后次序;过度苛刻地否定涉案WhatsApp讯息及新近投诉的证据。
法官李俊文认为,原审裁判官的裁断属「有悖常理」,忽视或错误理解证据,违反自然公义原则,如:裁判官单凭X与被告之间的WhatsApp讯息,便裁定X与被告的关系只是普通的上司下属关系,有断章取义之嫌;错误假定性罪行受害人必然表现敌对态度;忽视受害人可能因事业或人际因素延迟投诉;错误批评X混淆事件次序;不合理否定WhatsApp讯息及新近投诉。
李官最终裁定律政司的案件呈述上诉成立,撤销原审的无罪裁决,并下令案件发还裁判法院由另一位裁判官重新审理,特别提到重审需尽快排期处理。对于黄子伟的讼费上诉,由李官已裁定律政司案件呈述上诉得直,令其已没有基础继续其讼费上诉,随即驳回其讼费上诉。
案件编号:HCMA143/2024、HCMA20/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