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行人天桥底点燃纸皮放入花槽 六旬汉认3纵火罪还押候惩 求情称受酒精影响

更新时间:12:28 2026-01-28 HKT
发布时间:12:28 2026-01-28 HKT

六旬地盘工人前年10月在旺角亚皆老街行人天桥底,点燃纸皮后放入花槽,引致天桥和附近垃圾站的外墙受损。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3项纵火罪,辩方求情指他案发时受酒精影响,现已感到后悔,而事件亦没有行人安全受到威胁。法官谢沈智慧押后案件至4月2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64岁被告范志光、报称地盘工人,承认于2024年10月22日在旺角塘尾道及亚皆老街交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花槽泥土、植物及垃圾站外墙;及同日在两个不同场合,用火损坏行人天桥外墙及花槽泥土。

边纵火边叫途人「唔好多事」

案情指,案发当晚有途人行经塘尾道及亚皆老街行人天桥底时,发现被告把起火的纸皮放入花槽,被告并叫途人「唔好多事」。途人又看到附近有发泡胶亦起火,其后报案,消防到场扑熄火种。警方于10月23日下午在行人天桥附近截获被告,拘捕及警诫下,被告承认自己案发时点燃纸皮,警方亦在他身上发现打火机和1罐丁烷。

控方指被告过去有6次案底,其中一次与本案类同。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该项类同案底属刑事毁坏,并非纵火罪,又指被告案发时受酒精影响而犯案,现已对其行为感到后悔,案中没有行人安全受到威胁,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使用助燃剂纵火。

案件编号:DCCC253/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