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遇意外无扣安全带保险点计?保险业联会:未尽保护责任 赔偿或打折

更新时间:20:08 2026-01-27 HKT
发布时间:20:08 2026-01-27 HKT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规例》于1月25日实施,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车时,如座位上设有安全带,乘客必须佩戴,否则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香港保险业联会行政总监刘佩玲接受《星岛头条》访问时指,若乘客在意外时没有佩戴安全带,赔偿额或会因未尽保护责任而「打折扣」。

刘佩玲提醒,司机及乘客均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未有佩戴安全带虽非刑事罪行,「唔至于令你无得赔」,但仍有机会影响保险及民事索偿的赔偿金额。

站立时紧握扶手属保护措施

刘佩玲指,公共交通工具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司机以外的所有人,当中包括乘客。她提醒,若乘客在有安全带提供的情况下没有佩戴,不单属违法行为,如发生意外,更等同未有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虽然保险公司仍会处理及作出赔偿,但赔偿金额有机会「打折扣」。她举例解释:「如果你本身戴咗安全带,发生意外可能只系撞亲个下巴,但如果因为无戴安全带而成个人飞出去,就会成为一个好大嘅因素,令到(赔偿)一定有折扣。」

她续指,即使乘客向司机提出民事索偿,法庭在审理时亦会考虑事主有否佩戴安全带,作为判断责任的因素之一,继而影响最终的赔偿金额。对于在巴士上站立的乘客,刘佩玲则指,虽然没有配置安全带,但紧握扶手或吊环亦算是保护措施。

至于如何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刘佩玲建议市民可额外购买意外、人寿及医疗保险。若不幸遇上严重车祸导致伤残,意外保险亦会提供相应的赔偿。

记者:李健威
摄影:何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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