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称初期或不便 李家超吁「认清事实」:英美等国家亦有佩戴规定

更新时间:10:36 2026-01-27 HKT
发布时间:10:36 2026-01-27 HKT

安全带新法实施,市民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时,若有关座位设有安全带,就必须佩戴安全带,否则最高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早(27日)行会前见记者时表示,明白新措施会带来行为改变,尤其初期要习惯是会不方便,但形容这个小的行为改变,就可以减低严重受伤风险70%、减低死亡风险40%。他强调,用意是保障乘客身体安全,在实施过程会以公众教育、劝喻培养习惯为首阶段目标。

李家超:小的行为改变 大减严重受伤机会

李家超又指,会要求运输及物流局对于公共交通工具营运商,向他们发出清晰要求,包括妥善处理安全带的清洁、性能等问题。他表示,配戴安全带的建议,是因应2018年大埔公路发生的严重交通意外,当时而导致19死66伤。当时审视这个事件的独立委员会和专家,作出的主要建议正是强制佩戴安全带,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而引起大量伤亡,因此这是经过研究讨论、以及在悲痛教训中,提出保障乘客安全的措施。

称内地、英国等已实施相关法例多年

李家超又称,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安全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实行多年,包括内地、英国、澳洲、新加坡等,部分实行时间超过十年、甚至二十年,呼吁「认清事实」。他强调,立法目的是乘客无需担心被抛出车外,亦能减少车厢内二次碰撞。

至于执法方面,李家超表示,法律同时容许在一些紧急或突发情况下,若有合理辩解,是无需要负上责任。他指会在这方面多做解说,在不同情况下,会以「法、理、情」兼备处理。

被问到有否亲身乘搭巴士并实测扣上安全带,李家超无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