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接高德网约单载客囚8个月停牌1年半 官斥专程来港揸白牌车对社会构成威胁

更新时间:11:40 2026-01-26 HKT
发布时间:11:40 2026-01-26 HKT

内地汉去年以他人身份登记高德应用程式帐户,在香港驾驶网约车非法取酬载客,遭警方在打击犯罪行动中揭发。经调查后发现曾有逾691次车程,犯罪得益疑高达7万多元。涉案男司机早前承认违反逗留条件等19罪,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接受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斥,被告「特登来港犯案」,在没有第三者保险的情况下「揸白牌车」,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影响,对社会构成威胁,终判处他监禁8个月及停牌18个月。

无第三者保险下驾白牌车对社会构成威胁

39岁被告曾钰霖,报称无业,被控17项违反逗留条件、驾驶/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汽车共19项罪。

香官判刑时斥,被告违反逗留条件在香港「揸白牌车」属犯案,而且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车辆,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影响,一旦意外发生导致人命伤亡,或会令对方未能获得保险赔偿。香官直斥,被告的犯案行为令道路使用者没有得到保障,亦对社会构成威胁。

香官另指,被告的犯案时间长,非法取酬载客时间横跨数月,更涉及691次车程。被告在案发前购入涉案车辆,明显有目的来港犯案。香官认为,被告的经济状况不能构成求情理由,被告曾在内地以30万人民币买车代步,直言被告的经济状况是自己招致的,与一般人的捉襟见肘有极大分别,惟念被告坦白认罪,将事件和盘托出,显示出其悔意,终判处他监禁8个月及停牌18个月。

一向节俭守纪律因财务压力才犯案

辩方引述被告的母亲及妻子的求情信,被告是极其负责的人,一直尝试赚钱养活家庭,而家庭贫穷证明显示家庭拮据的状况。另身为被告前同事的退役军人亦撰写求情信,指被告过往行为良好。辩方续指,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的报告内容正面,显示被告以前是节俭、守纪律的人,皆因财务压力才犯下本案。

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6月20日至8月21日,分别17度违反对其访港有效的逗留条件,即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但未获入境事务处处长准许⽽在该处接受雇佣⼯作;另在同年8月21日驾驶私家⾞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及在道路上使⽤该私家⾞,⽽当时就对该⾞辆的使⽤没有备有⼀份有效的和符合汽⾞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规定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或保证单。

17次违逗留条件接691单赚7万多元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6月20日以内地旅客身分来港,根据条例被告在香港逗留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业务。在8月21日,警方进行打击⾞辆非法取酬载客的行动,约上午11时许,卧底警员以高德应用程式电召网约车,预约由元朗前往上水的行程,并透过支付宝支付184元车资。被告随后以「王师傅」的身分确认订单,并到元朗接载警员,警员上车后,被告向警员确认订单手机尾数,及后展开车程。

行车约50分钟后,警员在上水截停被告进行调查,惟被告仅能提供有效驾驶执照及护照。被告及后被揭以游客身分来港,为涉案Tesla私家车的持有人,惟私家车并非合法登记用作载客用途,被告亦没有购买相关汽车载客的第三者保险。

被告在警诫下表示,「我都系谂住揾多啲钱养家,先开车接客」,高德平台帐户是用姓王的旧同学名称登记。经调查后发现,高德服务供应商宇宙平台帐户纪录显示,过往曾有逾691次车程,涉款金额高达7万多元。被告另在录影会面下承认,旧同学不知其身分被使用作登记高德帐户,被告自己下主意来港做司机接打车工作。

案件编号:FLCC1794/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