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何俊仁开审前承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卓人邹幸彤否认控罪

更新时间:10:12 2026-01-22 HKT
发布时间:10:12 2026-01-22 HKT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订于今日开审。何俊仁早前交代拟认罪,今日开审前于西九龙法院正式承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李卓人及邹幸彤则否认控罪受审。何俊仁继续还押,待案件审结后求情。

同意案情指何俊仁等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等代表;辩方由大律师沈士文及大律师林芷莹等代表,邹幸彤亲自行事,在多名惩教人员看管下坐于讼辩席上。而李卓人及何俊仁则被惩教人员区隔开,在被告栏内分坐左右。西九龙法院大楼外约有数十警力戒备,相比早前「35+」颠覆案及黎智英案审讯明显较少,法院亦有逾百名公众轮候入庭,亦有多名外国领事到场。

黎嘉谊读出逾30页同意案情,当中指支联会自1989年6月15日成立,一直鼓吹五大纲领,其中之一为 「结束一党专政」,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作为支联会董事,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持续煽动他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以及「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或中央政权机关」的行为,从而构成「颠覆国家政权行为」。

案情引述国家宪法第一条,当中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序言又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控方指国家宪法确立了在国家宪制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制度。

支联会何俊仁等鼓吹「结束一党专政」,要终止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宪制下的领导地位,必然违反国家宪法,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何俊仁等各被告以所谓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下从事煽动行为,激起民众厌恶、憎恨国家政权等情绪,加强煽动效果。

透过不同途径包括多次于集会或受访中传扬鼓吹煽动行为

案情指支联会及各被告也透过煽动他人加入支联会、传扬支联会主张或支持支联会的活动经费,煽动他人参与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解释指支联会有恒常架构、部门及成员等,持续透过维持六四纪念馆、发布内容、举行不同活动等,从不同途径传扬「结束一党专政」主张,以争取更多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从而煽动他人参与颠覆国家政权行为。

支联会自成立起有逾200多个成员团体,每年选出约二十名常委负责日常会务,常务委员会下设多个部门,定期筹办洗刷「国殇之柱」活动、六四晚会等各项活动,宣传推广支联会五大纲领。支联会2018至2020年间资产净值金额维持约逾1300万元。何俊仁于2021年10月20日辞任支联会董事。

案情指何俊仁等多人屡屡叫喊口号鼓吹「结束一党专政」的非法颠覆目标,包括在支联会每年举行的六四集会及其他活动 、互联网或受访场合等,何俊仁等屡屡发表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的情况下鼓吹「结束一党专政」。案情罗列何俊仁等多人历年公开发言,早至2003年政府拟就「23条」立法时,李卓人在六四集会上发言指「支联会嘅纲领之一系结束一党专政,廿三条立法就系要将一党专政嘅镇压工具引伸到香港嚟⋯⋯ 我哋坚持五大纲领,唔会因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而有丝毫嘅退让⋯⋯假如呢个系所谓嘅颠覆,我哋一定就咁颠覆下去。」

案情持续列出2007、2015、2016、2018至2020年六四集会何俊仁发言,2007年发言指「让全世界、全中国、全香港爱国、爱民主嘅中国人继承民主烈士嘅遗志 ,与专政反人民嘅政权抗争到底 ,为建设民主中国同埋民主香港继续奋斗」;2016年指「呢一刻正正系我哋应该同国内无数嘅反抗者企埋一齐嘅时刻,结束一党专政唔单单系为咗中国嘅民主,更加系为咗香港嘅自由 。」

港国安法生效后仍声言不放弃并呼吁巿民捐款支持

2018年中国修宪后,何俊仁于活动中发言指「就算有咩嘢后果都好,我哋系愿意去面对嘅,所以我哋系会继续诶高声去到叫出我哋嘅信念,我哋嘅口号,包括结束一党专政。」4月4日受访指「但系佢宪法里面都唔系写一党专政呀嘛,佢自己都系讲话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呀嘛⋯⋯所以问题将来去到法庭嘅时候,你话畀我听,『嗱!宪法里面边度讲呢个嘢呢?』」翌月14日示威活动中,何俊仁又指「我哋希望有一个民主中国,自然就系一定要结束一党专政,结束一党专政唔系要消灭共产党,共产党系有权嚟到参加竞选,有权可以透过公平嘅选举赢得继续执政嘅地位,我哋唔系要消灭共产党,唔系好似共产党要消灭其他𠮶啲」。

何俊仁于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的言行包括7月1日受访指「我哋一批长期喺香港坚守奋斗嘅人,我哋会有一个好重要嘅作用去稳定,就系我哋要企起身啰!我哋有啲人会坐监嘅,系冇办法,但系我哋都系要更加表示我哋要守住呢个家园!」8日后再受访指「我哋会坚持要结束一党专政,包括我哋要求民主嘅中国,我哋包括支持内地嘅维权运动,系好清楚我哋会继续去争取双普选,继续争取五大诉求嘅落实,系好清楚嘅,我哋尽可能希望喺合法嘅环境之下做,但系如果法律逼到我哋系冇地方走嘅,要我收声嘅,对唔住我做唔到呀!我系宁愿承受法律嘅后果」。

翌年2月21日何俊仁在六四纪念馆内指「喺最艰难嘅时候我哋同你哋大家讲,我哋支联会系继续系会坚持落去嘅⋯⋯为香港嘅民主运动,为整个中国嘅民主运动,保障我哋嘅人权,推动法治,呢个我哋系绝对绝对唔会放弃」、「未来一年有嘅危机,就系其实我哋如果冇六四集会,大家都知道其实个筹款系好艰难嘅,咁所以我哋要继续大家市民呢,系继续系捐款支持支联会,同我哋一齐行呢条民主路。」同年4月4日何俊仁及李卓人在网上受访指「我哋支联会系会继续进入维园燃点烛光,系坚定不移咁,继续我哋嘅五大纲领」。

何俊仁还押审结后求情

何俊仁同意案情,《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正式裁定其罪成,押后至案件审结后求情。其余控辩双方下午将到庭商讨承认事实,过程闭门进行。案件明早续讯,邹幸彤将申请传召专家证人。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