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岭大虚报TOEFL及格求毕业 24岁内地生认罪囚3月 官拒判缓刑令其以为不需负上责任
发布时间:11:59 2026-01-21 HKT
岭南大学学士学位衔接课程的2位内地生去年中为求毕业,虚报自己托福(TOEFL)英语测试及格,各被控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24岁男学生早前认罪,求情指托福三战皆北故犯案,已遭校方处罚,望法庭判处缓刑。裁判官覃有方今早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指专上教育院校近年为核实成绩浪费大量资源,被告等道德价值错误,须判刑阻吓。覃官拒判缓刑让被告成功毕业而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判处即时监禁3个月。
求情指事后回港投案盼以缓刑处理
辩方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24岁男被告贾鹏雇人在马来西亚代考TOEFL,东窗事发后仍向警方文过饰非。辩方不同意此说,引述岭南大学1位教授为被告撰写的求情信,当中指出被告案发后没有选择从此不回香港,远走高飞逃避刑责,反而自愿投案与警方合作。辩方再指出被告被捕后向警方坦白交代自己曾经考过3次雅思考试(IELTS),惟三战皆北,当时感到压力沉重,看到网上代考服务遂决定购买,可见被告早已和盘托出,坦承己过。
辩方再求情指过去报告拒绝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全因无法保证被告取得签证来港,然而若非控方延误检控11个月的话,签证忧虑原可避免,加上事后被告已遭校方惩罚,延迟毕业1年,记2个大过及履行校园服务100小时,故希望法庭酌情轻判,判处被告缓刑。
官指被告道德价值错误拒判缓刑须判监阻吓
覃官判刑指过去先后为被告索取了3份感化官报告,认为专上教育院校除要求学生学业成绩达标之外,亦要求学生具备诚信,禁止抄袭剽窃,被告案发时向岭大虚报取得达标TOEFL成绩以求毕业,事发后提供了不同版本解释,情节比抄袭严重,类近使用假学历。覃官续指近年类似个案增加,专上教育院校为核实成绩需浪费大量资源,被告等人作为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亦对努力考获达标成绩的学生不公,显示学生道德价值错误,须判刑阻吓。
覃官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欠真诚悔意,态度回避,认为入境签证只是拒绝建议社会服务令的因素之一,辩方不断指责感化官错判,覃官不同意,认为感化官纯粹持平表述考虑过程。覃官拒绝判处缓刑,指出被告非本港居民,若判处缓刑令被告可以成功取得毕业证书而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的话,属错误讯息。覃官以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自愿投案、校方惩罚等因素减刑半个月,认罪再扣减三分一,判处即时监禁3个月。
24岁男被告贾鹏及22岁女被告黄鑫怡分别报称居住于内地深圳及福建,被控于前年5月21日及27日,在香港企图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向岭南大学职员表示2人已取得达标的托福考试成绩,从而不诚实地取得岭南大学所提供的行政服务,即以批准2人毕业,并授予2人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会科学学士学位。黄鑫怡日前认罪,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件编号:TMCC2408/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