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只顾聊天撞毙八旬妇 官:罪责中等囚13个月 死者乱过马路亦有责任

更新时间:16:59 2026-01-09 HKT
发布时间:16:59 2026-01-09 HKT

54岁男司机前年5月在旺角洗衣街驾驶中型货车期间,不断与同车男同事谈笑风生,意外撞到八旬过路妇,过路妇被辗过后卷入车底拖行,送院抢救后不治身亡。涉案货车司机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谭思乐今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刑指,事主「乱过马路」亦须承担部分责任,被告的注意力被聊天分散属「中等程度罪责」,终判处他入狱13个月、停牌5年及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被告只顾聊天事主乱过马路均有责任

谭官判刑时指,事主明显是年老妇人,身形矮小且驼背,案发时在行车路的中间危险地过马路,故事主对此结果亦有一定责任(the decease was partly to blame)。被告原本有4秒时间能在车镜察觉到在左边行走的事主,惟被告只顾与旁人谈天说地,注意力被分散,没有保持适当的观察,未能发现事主而酿成事故。

谭官接纳被告的罪责未算是最严重的程度,尽管被告驾驶时聊天,令其思想及耳朵的注意力被分散,惟被告非在行车时使用手机及阅读书籍,故认为被告的罪责属中等程度的罪责(intermediate culpability),终判处他入狱13个月、停牌5年及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庭上播放行车记录仪,显示被告撞倒老妇,停下货车检查状况时,大叫「哎呀!X街啦!踎监啦!挂住同你倾计」。辩方引述姚新燊督察撞致女途人截肢判社服令的案例,望法庭先为被告索取社服令报告。谭官直指,姚新燊的案件性质与本案不同,不接纳辩方的说法。

事主被撞倒后卷车底拖行20米始被发现

案情指,被告前年5月下午4时许,驾驶中型货车沿洗衣街往亚皆老街方向行驶,驾驶期间与随行同事交谈,不慎将过路的82岁姓邝女事主撞倒,惟被告没有及时停车,并辗过事主继续行驶。被告在碰撞后再驾驶货车行走约20米行驶后,被告才发现意外出现,立刻停下货车。

事主及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惟终不治身亡。当时案发地没有过路灯,亦非行人过路处。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指,事主身穿深色衣物,故他或未能注意到事主,及后听见女性的尖叫,惟不清楚自己是否撞到某个物体,故在行驶约20米后才停下了货车。

54岁被告陈世鸣,报称中型货车司机,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陈于2024年5月20日在旺角洗衣街近山东街,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中型货车,引致邝丽珍死亡。

案件编号:DCCC9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