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禁锢勒索等获裁罪脱 官指警方凌晨录口供不寻常 令人怀疑借此使被告就范

更新时间:19:02 2026-01-08 HKT
发布时间:19:02 2026-01-08 HKT

两男涉于2022年替他人收取欠债,伙同他人把一名欠债男子带到某处及施袭,并疑要求对方致电家人拿钱。警方拘捕两男后,落案起诉2人普通袭击、勒索和非法禁锢罪,案件于区域法院审理。法官林伟权今颁下裁决书,指两名被告被捕后保持缄默,但约一日后的凌晨,两人却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承认犯案,林官认为警员录口供的时间并不正常,不禁令人怀疑警员是否想借此减低被告抗压能力,使被告就范及配合调查,最终裁定被告上述3项罪名不成立。

两被告否认袭击、勒索与禁锢等罪

被告何祥宝和黄俊熹,否认普通袭击、勒索和非法禁锢罪;黄另承认危险驾驶、驾驶时无有效驾驶执照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汽车罪,则押后至明天求情及判刑。

判词指,案发时警方在调查一宗2022年9月18日男子X被非法禁锢的案件,控方案情指警员当日凌晨4时许到达大埔墟火车站及看到何,黄亦驾驶一辆私家车在附近慢驶。警方当场拘捕何,警诫下,何称「我冇嘢讲」。

黄则驾车逃走,过程中曾高速驾驶及多次冲红灯等,驶至粉岭和丰街与联兴街交界时,他跳车逃走,车辆则溜前及撞上另一辆车才停下。警员追上及拘捕黄后,在警诫下,他亦说「我冇嘢讲」。

两名被告其后在2022年9月19日凌晨进行录影会面,并承认替一个叫「伟豪」的人向X收取欠债,并伙同其他人把X带到某处及殴打X,及要求X致电家人拿钱到大埔墟火车站。

官:被捕时保持缄默录影会面中表现合作令人诧异

判词续指,X并没有出庭作供,控方在审讯中依赖的证据只是何和黄的录影会面,而2名被告都表示自己受到警察的不当对待,不自愿地作出招认。

林官指出,有调查警员的记事册有多项错处,并不寻常,不免令人怀疑当中纪录是否真实。此外,两名被告被捕时均保持缄默,但其后却改为招认,当中黄为了逃避警察曾高速行驶和跳车等,被捕后在现场保持缄默,但在录影会面中却表现得十分合作,林官认为令人有点诧异。

林官亦指,两名被告在9月19日凌晨录口供,当时2人已被捕超过20小时,如果警员要为他们录口供,大可于较早时间录取。即使警方想在48小时的拘留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也不能漠视被捕人士的休息权利,而控方也没有证人可以合理解释为何作出如此安排。

凌晨时分录口供令人怀疑目的减低被告抗压能力

林官认为,警员为两名被告录取口供的时间不正常,如此情况不禁令人怀疑警员是否想借此减低被告的抗压能力,使对方容易就范及配合调查。林官最终裁定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两名被告自愿进行录影会面,拒纳为控方证据,亦基于控方并没有任何证据去证明被告干犯3项控罪,裁定3项控罪表证不成立,2人罪名不成立。

另外,本案其中一名调查警员王志辉涉于2023年11月干犯串谋贩运危险药物、串谋伤人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他已被捕及停职,其案件将于本月22日在区院再讯。林官在判词中表明,在该案未有结果前不会对其操守妄下判断,但王面对严重指控,法庭必须谨慎考虑其证供。

案件编号:DCCC215/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