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小学辅导主任与13岁旧生性交拍片 声称助逃离混乱生活 官斥乘人之危满足私欲判囚2年3个月

更新时间:17:43 2026-01-08 HKT
发布时间:17:43 2026-01-08 HKT

39岁已婚小学辅导主任在一年内,与13岁旧生分别于住所和酒店六度性交,期间更拍摄性交片段。辅导主任早前承认5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余下1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则获存档法庭,他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年3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事主曾反对拍摄片段,惟被告趁事主被蒙眼绑手时拍片,「咁唔系霸王硬上弓咩?」。陈官又罗列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佯称想帮事主逃离混乱的生活,以免她误入歧途,直斥被告乘人之危,借机满足性欲。

求情称犯案不符性格

陈官总结辩方求情,指被告王乐天没有使用恐吓、暴力或以金钱胁迫事主X,重申犯案不符被告性格,已摧毁他的人生计划和梦想。辩方又指,事件经过逾2年查办,对被告造成很大压力,影响他的更生计划。被告表示感无比羞愧,后悔因冲动和错判而令妻子承受社会压力和情绪折磨,他承诺不再重蹈覆辙,以诚实负责态度弥补过失,为幼子建立正确人生观。被告妻子的求情信指,被告可靠、乐于助人,是尽责的父亲,对他犯案感震惊,但已原谅被告,会陪他渡过难关。

官指被告社工牌照被吊销仍可能重犯

陈官另指,控方相信案中被告与X性交期间拍摄的片段已被永久删除,而根据案情所述,被告不在意X的反对,乘X被蒙眼及绑住双手时,用手机拍下二人性交的片段,陈官认为片段属第四级儿童色情物品。辩方曾指,被告的社工牌照被吊销,往后不能从事社工工作,会降低重犯机会。惟陈官关注,尽管失去社工牌照会降低被告接触青少年的机会,但案件性质关乎被告的性欲问题,与职业无关,「唔做呢瓣做𠮶瓣,都会重犯」。

被告贬低X并将责任推给对方

陈官指心理报告反映被告更重视其社会形象,而非对X的伤害,他对X的评价贬义,可见被告缺乏肩负责任的态度,反将责任推给对方。报告又指被告较有兴趣服务年轻社群,他的道德观不高,缺乏有效的自我检视方法,鉴于他的自我防护模式和曲解认知,心理学家认为不能低估他重犯的可能,报告建议被告接受缺点及专业辅导。

X患严重抑郁焦虑有轻生念头

陈官另引述X的创伤报告,指她患严重抑郁、焦虑及创伤后遗症等,出现自残及轻生念头,使其学业及人际关系遇困难,报告建议X接受专家辅导,惟可否逃离阴霾仍是漫漫长路。

佯称为X买避孕药调经

陈官接纳心理报告,认为被告将重点放在自己和家人,鲜有提及对X以及X父亲的伤害。陈官其后列举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与X年龄相差22年,二人自X小一起相识,被告不只破坏了对X的信赖,更破坏了对X父亲的诚信;被告案发期间没用安全套,曾在X体内射精,他在X不同意下拍摄性交片段,又要求X保密他们的关系;被告佯称为助X调理经期而买避孕药,实际是以免X受孕;被告更在警诫下称,对X感情很深,想帮X逃离混乱生活。陈官直斥被告乘人之危,借机满足性欲,而从二人的对话纪录可见,被告出自私心对待年幼的X。

非法性交及制作儿童色情品6罪判监2年3个月

最终陈官就5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每项判处入狱2年,全部同期执行;而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则判囚12个月,由于被告是在干犯非法性交罪期间拍摄,故当中3个月分期执行。最终被告须监禁2年3个月。

被告王乐天被控于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三个不同日子,在香港北角孔雀道60号明园大厦第二期A座某室与年约13至14岁的女童X三度非法性交;以及期间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即X的一条视频。被告另被控在同一段时间内,分别在前述单位、明园大厦第二期B座某室及北角麦连街18号富荟炮台山酒店,与X非法性交。

案件编号:DCCC138/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