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邨藏尸案 毒打精神病女友致死 无业汉谋杀罪成上诉质疑原审法官指引不到位

更新时间:13:26 2026-01-06 HKT
发布时间:13:26 2026-01-06 HKT

五旬无业汉2019年涉在将军澳宝林邨宝俭楼住所内毒打34岁女友逾百下致死,其后藏尸床底以瞒天过海。陪审团2022年一致裁定他谋杀罪成,他依例被判终身监禁。无业汉不服定罪提上诉,质疑原审法官指引陪审团时,未充分解释过量服用冰毒、溶冰、戒断阶段对被告自控能力及暴力倾向的综合影响,上诉庭则指原审法官已提及被告患有冰毒依赖症候群,吸食冰毒后会烦躁,案发时服用剂量较平日多,可能加剧其暴力倾向。上诉庭听罢陈词押后判决。

指原审法官未充分解释毒品对被告影响

无业男被告罗伟文被控于或约于2019年3月17日在香港谋杀34岁女子刘莉芝。陪审团2022年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成,不接纳罗是受激怒下杀人(provocation)或减责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原审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被告残忍杀死死者,对死者家属造成不可磨灭及不可补救的伤痛,被告更曾跟其女儿说他「监生打死死者」,导致死者全身多达101处伤势,包括14条肋骨骨折,残忍程度从死者伤势可见一斑,依例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罗伟文不服定罪提上诉,由女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案件由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法官张慧玲及陈庆伟审理。林芷莹提出,罗患「冰毒依赖症候群」,案发时「溶冰(停止使用冰毒后出现的生理和心理症状)」时渴睡,断瘾症状增加暴力倾向,而且其服用冰毒剂量比日常更多,质疑原审法官陈仲衡指引陪审团时不够充分。

案发地点位于将军澳宝林邨宝俭楼一个单位。资料图片
案发地点位于将军澳宝林邨宝俭楼一个单位。资料图片

称溶冰阶段或增加被告暴力倾向

陈庆伟法官闻毕则问:「原审法官陈仲衡已讲明被告患冰毒依赖症候群,溶冰时渴睡,点解唔够呢?」,又指出「原审法官陈仲衡已讲明被告溶冰后会烦躁,与其暴力行为有关连,而事发时服用药物比平常多,可能与其暴力行为挂钩」。医生证供显示断瘾症状(withdrawal symptoms)令戒毒者有暴力倾向。

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亦提到,即使被告多日无眠,易被激怒,但被告在溶冰阶段非常渴睡,也不代表会加剧被告暴力倾向。林芷莹强调,溶冰阶段被告会极度渴睡,结合断瘾及过量服用冰毒,可能增加暴力倾向及导致暴力行为,但原审法官陈仲衡「只讲被告被激亲」,未充分解释过量服用冰毒、溶冰、戒断阶段对被告自控能力及暴力倾向的综合影响,令陪审团未能全面考虑「相对可能性衡量」(on the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律政司指法官指引陪审团时无「非黑即白」的误导

陈庆伟法官则指陈官引导陪审团时已清楚形容被告溶冰时易被激怒的特征,而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成,即已拒绝接纳辩方的法律辩护理由指被告「非自愿中毒」(Involuntary Intoxication),并非「非食不可」,另强调戒毒主要解决身瘾及心瘾:「身瘾一星期就搞掂,但心瘾就难搞啲」,惟被告却从来没有要求心理医生及精神科医生治疗。

律政司代表回应指,激怒(provocation)属主观问题,陪审团需考虑精神科医生证供,而冰毒可增加被告暴力倾向及影响其理性判断,可令被告行为更加暴力,如「被告食冰后好攰、好炆憎、更暴躁」,但非精神科证供已足够让陪审团知悉冰毒的影响,重申原审法官指引陪审团时并无「非黑即白」的误导。

三名法官讨论后表示需时分析原审法官的导词及双方陈词,故押后判决,将于6个月内颁布判词。控方提到万一本案上诉得直,控方将申请重审,辩方则没有反对。

案件编号:CACC201/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