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瞒利益冲突判授逾50万元维修工程予妻子 寺院工程经理被控欺诈 准保释2月再讯

更新时间:11:14 2026-01-02 HKT
发布时间:11:14 2026-01-02 HKT

东莲觉苑36岁时任工程经理涉嫌隐瞒利益冲突,致使东莲觉苑外判多项维修保养工程给其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费逾50万元。廉署调查后起诉涉案工程经理欺诈及企图欺诈等4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拟转介案件到区域法院处理。裁判官林子康押后案件至2月13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续准被告保释候讯。

被告高宇星、报称工程经理,被控于3项欺诈罪及1项企图欺诈罪。

3项欺诈罪指,被告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2月23日在香港藉欺骗,即向东莲觉苑隐瞒他或他的妻子在欣雅专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权益,而他是东莲觉苑的员工并有责任披露利益冲突,意图诈骗而诱使东莲觉苑委聘欣雅进行21项维修工程;及分别向东莲觉苑员工钟嘉恩及邓可欣讹称11项维修工程采购工作已按东莲觉苑的采购政策妥为进行,及就另外6项工程采购工作,向钟和东莲觉苑员工吴志轩讹称已按采购政策妥为进行,意图诱使上述3人批准委聘欣雅及付款。

案件将转介区院审理

企图欺诈罪则指,被告于2024年2月23日向钟及吴讹称东莲觉苑寺院入口大门铁闸重新涂漆和移除铁箱工程的采购工作,已按采购政策妥为进行,企图诱使钟和吴批准委聘欣雅及付款。

控方今指索取法律意见后,拟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故申请押后及准备文件。林官批准案件押后,另准被告继续以1万元担保外出,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ESCC12/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