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妇堕电骗失12万元  34岁无业汉欲故技重施被捕  认3项串谋诈骗罪明年1月初判刑

更新时间:12:15 2025-12-23 HKT
发布时间:12:15 2025-12-23 HKT

两名老妇前年12月接获陌生人来电,讹称他们的孙儿及儿子被拘留警署需保释金,其中两名老妇不虞有诈共交出12万元。骗徒同月故技重施,致电另一名老妇索款10万元,交收之际遭老妇亲人撞破,警方及后将前来收款的34岁男子拘捕,他在警诫下声称因欠债才犯案,从涉案3次收款中仅获3700元报酬。被告今(23日)早上在区域法院承认3项串谋诈骗罪,暂委法官黄士翔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8日判刑,待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柙候惩。

34岁被告余志发,报称无业,承认3项串谋诈骗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2月7日至9日,分别3日在香港,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诈骗姓陈、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妇,即不诚实地虚假地表示他们的儿子或孙儿需要金钱,从而诱使他们分别交出现金港币6万及两笔10万元款项。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今次事件属初犯。若非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和盘托出,根本没有其他证据指证被告的其中一次犯案。被告对其行为感到后悔,明白其角色在电骗案中是不可或缺,惟望法庭考虑被告非主谋及核心的诈骗集团成员,最后一次犯案时当场被捕,该事主没有损失任何款项。辩方续称,明白控方一般对电骗案有加刑申请,仍望法庭尽量轻判。

案情指,87岁陈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讹称陈的孙儿被警方拘留,需6万元保释金。被告翌日(7日)下午到陈的住所取得2万元后,向陈表示金额不足以保释其孙儿,要求陈到银行提取更多现金,及后被告带著2万元离开住所。

同月8日,84岁王姓女事主亦接获陌生来电,对方讹称王的儿子被警方拘留,需10万元保释金。被告翌日(9日)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万元款项后,被告离开住所之际,遭王的亲人目睹。王的亲人立刻截停被告,质问被告为何在王的住所出现,被告遂取出怀中的10万元,问对方若归还款项,是否能离开。王的亲人随即报案求助。

同日被告遭警方拘捕,被告警诫下称因欠债才犯案。被告其后表示,案发前认识一名陌生人,对方提出可通过协助收款来赚快钱。除了上述两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在九龙塘的游乐场向一名年约75岁的老妇收取了现金10万港元。被告承认从涉案3次收款中获得共3700元报酬。

案件编号:DCCC 814/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