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监守自盗挪用逾200万元管理费 前助理物业主任判囚3年半

更新时间:12:50 2025-12-22 HKT
发布时间:12:50 2025-12-22 HKT

两名青衣海悦花园前助理物业主任涉于2018年,挪用业主立案法团213万元管理费。两人同被控盗窃罪,其中29岁男子早前认罪判囚,同案34岁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今于区域法院被判监3年半。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劳洁仪判刑时指,后者为案中主导,犯案时间横跨8个月,涉款逾2百万元,惟考虑到亲友均称其过往品格良好,本案亦有程序延误导致被告与家人承受心理压力等,可获扣减刑期。

接纳犯案不符一贯性格

两名被告依次为29岁翁浚峰及34岁黄兆泉,为青衣海悦花园前管理处人员,同被控一项盗窃罪,控罪指两人于2018年1月某日至9月某日在香港偷窃属海悦花园业主立案法团的213万港元。翁早前承认控罪,被判囚13个月;黄则否认控罪,受审后被裁定罪成。

劳官表示本案涉及违反诚信,而黄属主导角色,历时8个月,涉款逾2百万元,故以4年监禁为量刑起点。黄的亲友均称他有诚信、善良及孝顺,本次犯案不符合他过往性格,黄亦无案底,因此获扣减3个月刑期。劳官续指出,因财务压力犯案并非减刑因素,但同意本案程序有延误,导致黄及家人承受长时间心理压力,另见黄一直工作,备受肯定,反映他正重回正轨,可再获扣减3个月。最终劳官判处黄入狱3年6个月。

因生意周转不灵而犯案

劳官总结案情指,两被告为助理物业主任,黄负责将收取回来的管理费存入银行,惟他趁机挪用未有存入业主立案法团的银行户口,直至法团于2018年9月发现银行户口余额不足而无法兑现支票,揭发本案。

劳官其后引述辩方求情,指黄是家中经济支柱,他曾发展工程公司副业,但遭拖欠款项而周转不灵,继而因财务压力而犯案。劳官续引述,辩方力陈本案并非高度计划或系统化犯罪,不涉及伪造文件,罪行严重但手法原始。另外,黄自2019年被捕后,继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并获晋升,同时他进修工程管理相关牌照。而本案于2023年始落案起诉,期间控罪等经多番修订,导致黄及家人承受心理压力。

案件编号:DCCC907/2023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