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电脑内儿童色情片由友人下载 官指无证据的士司机管有或曾开启影片 裁定罪脱
发布时间:17:33 2025-12-18 HKT
35岁的士司机将隐藏镜头包装成烟盒,置于酒吧女厕内偷拍,遭揭发被捕后,警方在其寓所电脑内检获12条儿童色情影片。被告早前承认窥淫罪,否认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受审,辩称友人使用电脑下载影片,自己并不知情。暂委法官黄士翔今在区域法院裁决时指,涉案影片的存档日期与被告友人使用电脑的时间吻合,电脑内虽载有「海量」色情影片,但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影片由被告管有,裁定被告罪脱。至于窥淫罪押后至1月8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被告还押。
辩称电脑内儿童色情片由友人下载
被告陈嘉维,报称的士司机,被控窥淫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11月20日在尖沙嘴的酒吧女厕内,暗中拍摄他人;另于同日在柴湾富欣花园一个单位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即12个影象片段。
黄官裁决时,引述被告自辩内容,被告父亲在2010年购入电脑后,没有设置电脑密码,被告的父亲、女朋友及两名友人均会使用电脑。两名友人不时会到被告寓所留宿及使用电脑,会用电脑浏览色情影片、玩电脑游戏及上网等。被告并没有全程留意友人使用电脑的情况,偶尔更会自行外出,独留两名友人在寓所用电脑。被告直言,自己没有下载及观看儿童色情影片,亦没有怀疑电脑会藏有相关影片。
无证据被告曾开启及播放涉案影片
黄官引述警员供词,在被告的寓所检取了电脑装置后,用了1小时左右仍没有找到不法资料,遂采用科学鉴证软件X-Swift,终发现12条儿童色情影片,惟没有证据得知是否曾被开启及播放。
黄官认为,被告指自己没有下载儿童色情影片,对此毫不知情,解释友人及家人均会用电脑下载影片,故不敢随意删除他人的影片。再加上,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曾开启及播放涉案影片,影片的存档日期与被告友人使用电脑的时间吻合。电脑载有「海量」色情影片,若非警方有鉴证科学的协助,根本不能发现涉案影片,故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知情,终裁定被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脱。
综合证供,尖沙嘴酒吧职员于2022年11月20日在女厕窗台和马桶旁找到两个烟盒,内有拍摄功能装置。职员潜伏观察后,发现被告凌晨2时许进入女厕,惟相隔几分钟后仍未出来,随即报警求助。警方到埸后,从被告的右裤袋搜出两个烟盒,分别载有内置SD卡、具拍摄功能的装置。及后,警方搜查被告的柴湾寓所时,从电脑装置中发现12条儿童色情影片。
案件编号:DCCC980/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