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搭棚工堕楼亡 控方申请覆核刑期得直 死者雇主罚款由9万增至16万元
发布时间:16:42 2025-12-08 HKT
油麻地吴松街旧楼2022年5月发生搭棚意外,47岁男棚工陈兆丰因安全绳断裂从6楼堕毙,死者雇主许佢成被裁定3项传票罪成,获准分90期缴付9万元罚款。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早前提出刑期覆核。裁判官刘淑娴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指,许并非初犯属加刑因素,因此上调整体罚款至16万元,分期缴付,每期须付2千元。许表示「真系冇能为力」,称目前无工作能力负担罚款。
官:刑罚须反映案件严重性并顾及被告负担能力
许佢成缺席上次聆讯,法庭一度发出拘捕令,在许再次出现后撤销。许今日亲身到庭,须以拐杖辅助行走,他表示询问过雇主能否出庭作证,惟雇主拒绝。控方无进一步陈词,许佢成冀法庭维持原判,并指自己目前无工作能力。
刘官就刑罚覆核作裁决,指出法庭不应判处远超被告负担能力的罚款,否则变相使被告入狱。刘官同意刑罚须反映案件严重性及公众关注,许于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任何人堕下传票罪曾有纪录,涉及另一名工人身亡,因此属加刑因素,遂上调该传票罪的罚款,由3万元增至10万元,其余传票罪罚款不变,即总罚款由9万元增至16万元。
被告:「真系冇能为力,真系入去坐」
许早前已支付1万2千元,结合上调刑罚,目前尚欠14万8千元。刘官批准许分74期支付,每期2千元。许表示「真系冇能力,真系入去坐」,又指需要向朋友借钱缴付罚款。步出法院时,许一度挥舞拐杖指向在场记者。
被告许佢成,案发时经营华昌棚厂,是死者陈兆丰的雇主,早前被裁定3项传票控罪罪成,传票控罪指其没有确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维修安全进出口、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任何人堕下、没有确保工人配戴适当的安全头盔。许被判罚款9万元,获准分90期缴付。
被告早前称目前为运输散工月入4至6千元
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提出刑期覆核。控方表示,许仅提供爬山安全带予死者,对工人毫无保障,判刑缺乏阻吓性,另申请缩短缴款期,让许感受「切肤之痛」。
早前聆讯时,许佢成供称目前从事运输散工,一星期开工3日,担任司机将警察总部的纸碎运往堆填区,每次开工4小时可赚250元,月入由4千至6千元不等。许多次称不记得每月收入和支出,被追问事发前后的资产状况时,更一度与控方争论,兼指「佢可以揾差人、私家侦探查」。刘官遂押后案件待许向雇主查询。
案件编号:KTS23895-23897/2022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