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与13岁旧生性交 蒙眼绑手拍色情片 已婚小学辅导主任认6罪候判
发布时间:14:40 2025-11-28 HKT
39岁已婚小学辅导主任一年间,六度在住所及酒店与13岁旧生性交,期间曾拍摄对方的色情影像。辅导主任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余下1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则存档法庭。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8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创伤报告及被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候判。
事主割腕后得知父亲找被告帮忙始揭事件
案情指,女童X生于2008年,被告王乐天于其小学任职辅导员。2013年女童就读小一时,2人透过学校课外活动「创意思维」相识。女童每年都参与该活动直至小六,期间2人保持联络。女童小学毕业后,父亲Y继续与被告保持联络。前年9月19日中午左右,父亲接获中学社工来电告知,女童因故不快割腕,随即致电女童查询但女童拒绝透露,父亲遂联络被告。翌晚,父亲向女童交代已联络被告帮忙,女童脸色突变,先后透露与男友分手后因不开心割腕,2021年至2022年间曾与被告性交,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又曾提供药物、拍摄裸照。
向警透露13岁受邀看狗结果遭被告性侵
女童其后录影会面下透露,2021年6月至7月某日,被告邀请当时13岁的自己到其住所玩耍和看狗,2人原于梳化看短片,被告邀其至床上坐,被告开始抚摸女童大腿,女童不知如何拒绝,因为两人相识已久,而且很信任被告。被告随后脱下2人衣服,性交约30分钟,期间没有戴安全套,在体外射精。女童不知所措,认为被告行为不对。被告自此叫女童删除两人所有聊天纪录。
被告曾将事主蒙眼绑手拍下性交片
其后1年多,女童每星期到被告住所1、2次,2人四度在住所及酒店性交,被告曾想肛交,女童怕痛拒绝;被告又曾将女童蒙眼绑手,拍下2人性交影片,女童事后表明不同意,惟被告不在意。被告曾戴安全套1次,惟感到不舒服不再使用,向女童提供避孕药,直至2022年9月两人关系结束为止。当时女童母亲由内地回港,所以女童减少外出,以免向母亲解释。
事主认为遭受欺骗 被告却称本无对错
女童坦言没有喜欢被告,只有对老师的一点敬意,可以如朋友般嬉戏,又不知道自己与被告之间是甚么关系,不认为是其女友,但2人关系比朋友更进一步。女童自觉遭被告欺骗,知道被告人有妻子,其行为明显错误,然而被告却称事情本无对错。后来有1名男子很喜欢女童,不停尝试联络,女童每每感到紧张及有压力,最终自残,意识到可能因为男子行为与被告相似,勾起不愉快回忆,自觉危险遂向父母坦诚相告。被告最终于前年9月27日被捕,录影会面中承认犯案。
被告承认非法性交与制作儿童色情物品6罪
被告王乐天被控于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三个不同日子,在香港北角孔雀道60号明园大厦第二期A座某室与年约13至14岁的女童X三度非法性交;以及期间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即X的一条视频。被告另被控在同一段时间内,分别在前述单位、明园大厦第二期B座某室及北角麦连街18号富荟炮台山酒店,与X非法性交。
案件编号:DCCC138/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