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办商以假报价单诈屋苑26万元工程费 官关注中标价是否合理 押后明年1月判刑

更新时间:12:35 2025-11-27 HKT
发布时间:12:35 2025-11-27 HKT

68岁工程承办商承认提交假报价单,虚构另外2间公司的报价,以低价获判私人屋苑16个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涉款逾26万元。该承办商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欺诈罪,主任裁判官张志伟认为需探讨案发时被告提出的价钱是否符合市价,以及业主立案法团会否索偿等。因此张官押后判刑至明年1月8日,期间被告获准以5000元等条件保释。

张官指出案中涉及被告虚构另外2间公司招标,最终获判项目,关注被告当时夺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价,会否构成不合理得益。张官另关注业主立案法团会否循民事途径追讨赔偿,因此押后判刑至明年1月8日,暂不为被告索取任何报告。

求情指虽低会夺工程惟没有偷工减料

辩方早前已提交书面求情,今于庭上指出涉案16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没有偷工减料或收到投诉。被告明白罪行严重性,会影响程序公义,小型维修工程亦有机会影响大厦结构及人命安全。

被告毛文佳,是大通渠务水电工程东主,他承认一项欺诈罪。控罪指毛于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向新成中心业主立案法团讹称骏华工程公司及顺兴水电装修工程为真实的承办商,及两间承办商曾就16个与新成中心有关的维修工程项目发出报价单,意图诈骗而诱使业主立案法团把该16个项目判授予大通渠务及向大通渠务支付261,100元。

案件编号:ESCC2696/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