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大学生与未成年女友非法性交及肛交判囚2年 官:利用女事主年轻及性好奇犯案
发布时间:17:28 2025-11-26 HKT
前年23岁男子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5岁女童,两人迅速堕入情网,交往期间多次进行非法性交及进行肛交。陪审团裁定他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成,他另承认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高等法院法官谭耀豪指,被告首次见面时以言语及行为引诱女童性交,主动脱裤露出阳具,又称不少女童约12至13岁已有性经验。谭官考虑到两人当时为男女朋友关系,案发时快将16岁的女事主虽身体成熟但心智仍未成熟,被告利用未成年女友的年轻及性好奇犯案,判囚2年。
求情称被告指公开「未销毁𠮶啲嘢」非性交片
早前陪审团以6比1被裁定江宇轩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成,即于2023年6月某日,在将军澳宝盈花园8座住所内与X肛交。江宇轩开审前已承认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承认曾于2023年2月至8月,在酒店、宾馆及其住所内,与女方5度性交。
辩方求情时提及,现年25岁的江宇轩从小独力克服读写障碍 ,正就读浸会大学社会学系,本案令他曾面对停学,现时正修读最后一年课程。江面对刑事检控后压力甚大,愿意承担刑责,亦因此患上抑郁症。辩方强调本案不涉暴力行为,而被告恐吓公开「未销毁𠮶啲嘢」,并非指性交时拍摄到X的照片及影片,而是指X出轨的证据。
事主事后患严重抑郁焦虑创伤后遗症
谭官判刑指,被告与女事主X在Instagram认识,其后发展为情侣关系,拍拖约半年期间离离合合。双方首次见面时,被告在酒店房间内脱裤展示阳具,又向X称12至13岁女童发生性行为属常事,15至16岁进行性交已不算太早。被告起初与X无套性交10秒,其后应X要求才戴上安全套性交。被告在部分性行为期间曾拍照及录影,片段清楚拍到X容貌,被告保证很快便会删除。被告曾分手后以威胁「未删除个啲嘢」上传至互联网,X情绪崩溃向母亲透露事件,X母亲随即报警。
谭官提到被告与X年龄差距为7年9个月,被告起初以言语及行为诱使X性交,亦没有使用安全套,其后均是情侣在拍拖时戴安全套下性交及肛交,被告承认拍拖半年间曾与X性交近20次,亦承认曾在两人性交期间拍照拍片,曾要求X服用避孕药及安装定位程式。X事后患上严重抑郁症、焦虑症及创伤后遗症,经常采取逃避策略,建议需作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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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被告利用事主年轻及性好奇犯案
谭官认为案件不涉暴力,不存在被告控制X的情况,双方当时为相爱的男女朋友关系,但被告利用X的年轻及性好奇犯案,首次性交首10秒没有使用安全套,最后数次性交时X似乎也不太情愿与被告性交。虽然被告承认与X拍拖时性交近20次,谭官相信被告真诚悔改,重犯机会不大,判囚2年足以反映刑责。
对于被告与X分手后曾向X提出IG交友邀请,威胁把「未删除个啲嘢」上传至网上,谭官问被告是否已删除两人的性交照片及影片,否则后果十分严重,被告确认已删除该些照片及影片,更补充指:「我用女事主X手机影,没有留底」。
案件编号:HCCC274,275/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