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与父等4人诈骗防疫基金 11申请中9个地址相同 相片陈设似宜家家居与诚品书店

更新时间:15:56 2025-11-24 HKT
发布时间:15:56 2025-11-24 HKT

40岁无业男破产并持续拖欠姨妈贷款,2021年4月涉嫌为还债,连同父亲姨母及另外2男诈骗防疫抗疫基金中零售业资助计划下11笔各8万元援助,申请时讹称「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学术交流中心」等公司经营零售业务,申请最终被拒。5人今于区域法院否认11项企图欺诈罪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有9个申请的业务地址均为中环某一处所的分间单位,申请中相片货品及陈设与宜家家居及诚品书店相似。

9份申请业务地址均为同一地点

控方开案陈词指,61岁地盘工人毛仲伟及40岁无业男毛嘉进为父子,62岁退休妇刘伟娟为毛嘉进姨母。2020年4月12日,零售业资助计划网上申请系统收到刘伟娟提交的8份申请,分别为「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澳门中国律师协会」、「台湾中国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学术交流中心」、「兰桂坊参茸燕窝庄」、「香港法律培训中心」、「兰桂坊英语」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提供了刘伟娟银行账户并报称为其公司董事。4间公司包括「诺亚教育有限公司」为提出上述申请的公司,多由刘伟娟任公司董事,毛嘉进任公司秘书。然而「诺亚教育有限公司」另一董事吴渭琼对于申请计划及旗下业务「兰桂坊英语」毫不知情,成立公司时毛嘉进是破产人士,2人后来停止合作,吴渭琼自行营运。

网上申请系统于同月9至12日先后收到毛仲伟、56岁柔术教练何政峰及42岁商人钟伟权提交「伟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柔术总会有限公司」及「喜日影像」的网上申请,3人为各自公司董事。2020年4月2日至9日期间各被告为上述各公司向商业登记署更改业务性质为零售,包括「零售法律书籍」、「零售建筑工具」及「零售柔术用品」等,被告以外的表格签署人对此毫不知情。

统筹处留意到各申请内提供的店舖相片只拍摄了部份货架上的产品,并没有显示店舖室内环境,也没有营运实体零售业务证明,因此相信各申请公司并非经营主要及实质的零售业务或并非实体商店而拒绝所有申请。被告其后上诉,统筹处发现有9个申请的业务地址均为中环威灵顿街28号3楼同一处所的分间单位,并共用毛嘉进登记的电费单。警员其后检查申请中相片时,发现相片货品及陈设与宜家家居及诚品书店相似。

遭姨妈追问冒签名 姨甥:妳是我信任的亲人

5人被捕后,毛嘉进与刘伟娟通讯显示,毛嘉进多次向刘伟娟借贷,屡被催促还款,毛嘉进表明如成功申请援助会转帐还款。刘伟娟一度表示「你随意冒我签名,用我的身份证登记,也是犯法的」。毛嘉进回复称「早前经你同意而且,妳是我信任的亲人」。刘伟娟随后又曾质问「你话申请用来还钱给我,但不兑现,又找我再申请?」

案发时5名被告依次为62岁退休妇刘伟娟、61岁地盘工人毛仲伟、56岁柔术教练何政峰、42岁商人钟伟权及40岁无业男毛嘉进,刘伟娟及姨甥毛嘉进一同否认8项企图欺诈罪,毛嘉进再连同毛仲伟否认1项企图欺诈罪,何政峰及钟伟权则各否认1项企图欺诈罪受审。

众被告被控于2020年4月9日至8月25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辖下人力资源规划及扶贫统筹处的人员及代理人(即罗兵咸永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雇员)虚假地表示,关于零售业资助计划的申请所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均属完整及真确无讹,即各被告虚假地表示他们于2020年1月1日前一直以「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澳门中国律师协会」、「台湾中国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学术交流中心」、「兰桂坊参茸燕窝庄」、「香港法律培训中心」、「兰桂坊英语」、「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伟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柔术总会有限公司」及「喜日影像」名义在「香港中环威灵顿街28号3楼」9个单位及「九龙油麻地广东道555号玉晖商业大厦5楼B室」经营主要及实质零售业务,并截至2020年4月9、11及12日仍在营运,而各被告合资格申请防疫抗疫基金的援助,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统筹处的人员及代理人作出一项作为,即发放11笔港币80,000元的援助,会导致该各被告获得利益,或会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DCCC341/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