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旅游保险︱旅保「伏位」多 风雪被困不计入「旅程阻碍」 回港行李延误又唔算数

更新时间:10:29 2025-11-17 HKT
发布时间:10:29 2025-11-17 HKT

不少港人习惯出游前买旅游保险,惟旅游保种类繁多,消费者未必全面掌握保障范围,导致索赔时可能与保险公司存在分歧。消委会今年头10个月接获55宗有关旅游保险的投诉,有投保人航班因工业行动取消,但因离港后才买机票故不获赔偿。

消委会旅游保险︱旅程开始后购买机票唔算数

投诉人郑小姐计划到欧洲多国自由行2个月,以850元购买涵盖全球的旅游保。她于旅程开始后购买意大利往英国航班,航班因工业行动取消,她需另购机票继续行程,延迟32小时抵达英国。

保单列明航班延误每6小时可获250元赔偿,郑小姐遂索赔1250元,惟保险公司指仅保障「旅程开始前已预定」的航班,拒绝赔偿。她认为有关说法不合理,如旅程较长,消费者难以在旅程前完成所有交通预订安排,向保险投诉局及消委会投诉,最终保险公司愿意在调停下作出特别安排,同意向投诉人赔偿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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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旅游保险︱自驾游遇大风雪受困 不属「旅程阻碍」或「旅程延误」保障范围

另外一投诉人徐先生,到日本自驾游7天,以350元购买一份涵盖亚洲的旅游保。他驾车往山上酒店时遇大风雪,被困山区逾8小时,最终至翌日清晨在救援人员护送下抵达酒店。他认为事件受保单中「旅程阻碍」和「旅程延误」保障,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道路紧急救援服务及一晚酒店住宿费用共约10万日圆,保险公司却回复指索偿不在保障范围内。

徐先生向消委会求助,保险公司回复消委会指,保单的「旅程阻碍」保障指因缩短旅程或更改旅程所造成的损失,徐先生个案不属此情况;而「旅程延误」则保障公共交通工具因不可抗力而延误的损失,自驾租用的车辆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不属保障范围。最终徐先生不获赔偿。

消委会旅游保险︱有投诉人行李延误31小时不获赔偿

投诉人李小姐9月到加拿大旅行,出发前有购买旅行保险。她由温哥华返港时,发现寄舱行李被航空公司遗漏在温哥华机场,最终行李延误约31小才运抵香港。李小姐翻查保单,「行李延误」保障是延误每6小时,最高赔偿300元,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索偿1,500元,惟保险公司以不属保障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李小姐之后向消委会投诉,保险公司解释指,「行李延误」保障范围可就因行李延误令受保人在抵达目的地后未能取回行李,而需额外购买的合理及必要衣物、必需品或洗漱用品的费用作出赔偿。「不保事项」亦列明受保人返抵香港后的任何损失不属「行李延误」保障范围。因此审视个案后,仍然拒绝赔偿。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选购旅游保险时,应仔细比较不同保险计划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若有疑问应在投保前查询保险公司。若计划自驾游,可因应自身需要考虑加购碰撞损害豁免险(CDW)、第三者责任险等,甚至是专为自驾游而设、能提供紧急道路救授保障的保险计划。

消委会亦提醒,保单条款一般设有词汇释义,以定义保单中的字词,这影响保单条款的解读,亦影响受保人是否能成功索偿,消费者应在投保前细阅内容。消费者若在保险事宜遇到争议,除了可以联络消委会,亦可联络保险业监管局(IA)或保险投诉局(ICB)。

保安局前日更新外游警示制度网页中的「其他资讯」,呼吁计划前赴或已在日本的港人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消委会总干事沈朝晖表示,未确定有否接获与事件相关的旅游保险投诉,但建议消费者出行或购买保险前,仔细比较不同保险的承保范围及不保事项,并妥善保管所有保单文件与旅行期间的单据,以便需要理赔时使用。

记者 萧博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