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者林千淦前女友助「香港议会」拍片吁投票 认煽动罪 加刑2个月判监1年
发布时间:15:45 2025-11-13 HKT
「指明潜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蓝菲今年3月至5月在加拿大为「香港议会」拍摄宣传短片,并透过社交平台鼓励市民参与投票,她早前承认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辩方引述背景报告,被告曾对前男友存在情感依赖,形容被告是天真的人,望法庭念她即时认罪而轻判。总裁判官苏惠德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案件存在加刑因素,被告明确支持「香港议会」作为海外政权,在国际上散播诋毁中国言论,决定对被告加刑2个月,判监1年。
辩方大律师Edward McGuinniety甫开庭指,被告的家人到庭支持,被告亦亲自撰写一封求情信呈递法庭。辩方引述背景报告,被告对即将面临的判刑感到惧怕,惟仍愿意负责任地承担后果,明白即使将来获释,其生活亦会有所改变。报告总结指,被告曾对前男友极度情感依赖,形容被告是天真(Naivety),故当时不知其行为会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辩方望法庭考虑被告即时认罪而轻判。
19岁被告蓝菲,报称无业,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高级检控官李庭伟代表控方,大律师Edward McGuinniety代表辩方,多国领事到场旁听。
控罪指,她于2025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煽惑和鼓励香港居民参与投票以成立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组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僧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374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