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者林千淦前女友助「香港议会」拍片吁投票 认煽动罪 加刑2个月判监1年

更新时间:15:45 2025-11-13 HKT
发布时间:15:45 2025-11-13 HKT

「指明潜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蓝菲今年3月至5月在加拿大为「香港议会」拍摄宣传短片,并透过社交平台鼓励市民参与投票,她早前承认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辩方引述背景报告,被告曾对前男友存在情感依赖,形容被告是天真的人,望法庭念她即时认罪而轻判。总裁判官苏惠德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案件存在加刑因素,被告明确支持「香港议会」作为海外政权,在国际上散播诋毁中国言论,决定对被告加刑2个月,判监1年。

求情指被告天真受男友影响犯案

辩方大律师Edward McGuinniety甫开庭指,被告的家人到庭支持,被告亦亲自撰写一封求情信呈递法庭。辩方指被告对即将面对的判刑感到惧怕,惟仍愿意负责任地承担后果,明白即使将来获释,其生活亦会有所改变。辩方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因前男友而犯案,曾对前男友极度情感依赖,形容被告是天真(Naivety),故当时不知其行为会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辩方望法庭考虑被告即时认罪而轻判。

苏官指,被告在本案中涉及制作两段视频,以及向他人传送讯息宣传「香港议会」选举。「香港议会」选举目标是煽动香港人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主权,并否定「一国两制」的政策,其最终目标是推翻中国共产党。「香港议会」目的是主张香港独立及脱离中国统治,故有人努力培养对中国的持续敌意及厌恶,包括贴上「跨国犯罪组织」的标签以诽谤中国,并挑战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从而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苏官引述被告在案中的角色,积极鼓励他人参与选举,其行为必然被视为认可并支持此激进且错误的理念。她与「香港议会」创始人及其他参选候选人的关系,显示了被告的想法及立场。被告更出现有标语为「香港独立」的照片中,亦支持对于中国等地毫无根据的负面言论。被告的这些行为均反映了被告的性格,及与「香港议会」理念的契合。

被告支持「香港议会」于国际诋毁中国判监1年

苏官指斥,被告在影片中提及目前在香港服刑的「同志」,被告明显质疑该些被定罪的人是受害者,其行为会削弱大众对香港司法公正的信心。涉案影片在网上公开发布,在短短几个月内获得约90万次观看,明显表示煽动性内容被广泛传播及公开扩散。被告透过影片宣传选举,为「香港议会」做出了实质贡献。

苏官接纳辩方求情,被告在某种程度上受前男友林千淦的影响,甚至可能被操纵。被告与林存在年龄差距,林在情感上也较被告成熟。苏官考虑被告与林的年龄及经验差距,认为被告或因受不当影响的情况下犯案。

苏官判刑时指,本案存在国际因素,「香港议会」在海外设立,目的是在全球传播敌对情绪及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议会」创办人透过社交媒体发布帖文,指组织将在全球召开简报会以推进其目标。而被告在与他人的交流中,明确支持「香港议会」作为海外政权,组织旨在国际散播对中国主权及香港的歪曲描述,以诋毁中国,并误导海外人民接受极端主义的理念,故加刑2个月,终判处监禁1年。

19岁被告蓝菲,报称无业,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高级检控官李庭伟代表控方,大律师Edward McGuinniety代表辩方,多国领事到场旁听。

控罪指,她于2025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煽惑和鼓励香港居民参与投票以成立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组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僧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374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